[發明專利]鏡頭組件、攝像頭組件以及拍攝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021903.8 | 申請日: | 2021-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5949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8 |
| 發明(設計)人: | 馮家正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昌歐菲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3B17/17 | 分類號: | G03B17/17;G03B30/00;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李巖 |
| 地址: | 330013 江西省南昌市南***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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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鏡頭 組件 攝像頭 以及 拍攝 設備 | ||
1.一種鏡頭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反射鏡組件,光束照射至所述反射鏡組件并在所述反射鏡組件內部經多次反射后射出所述反射鏡組件,所述光束在所述反射鏡組件內部的光束路徑包括多個與入射光方向垂直的第一方向和多個與所述入射光方向平行的第二方向的反射路徑;
所述反射鏡組件包括多個反射鏡,所述光束依次通過所述多個反射鏡,所述光束依次通過包含A、B、A、-B、-A、B、A方向的路徑;
其中,A為所述光束入射方向,-A為與所述光束入射方向相反的方向,B為所述光束入射方向順時針旋轉90度方向,-B為所述光束入射方向逆時針旋轉90度方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組件,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反射鏡包括:第一反射鏡、第二反射鏡和第三反射鏡,所述光束依次通過所述第一反射鏡、所述第二反射鏡、所述第三反射鏡、所述第二反射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鏡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鏡為四角棱鏡,所述第二反射鏡為梯形棱鏡,所述第三反射鏡為三角棱鏡。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鏡頭組件,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反射鏡還包括:第四反射鏡,所述光束依次通過所述第一反射鏡、所述第二反射鏡、所述第三反射鏡、所述第四反射鏡,所述光束依次通過包含A、B、A、-B、-A、-B、A、B、A方向的路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鏡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鏡和所述第四反射鏡為四角棱鏡,所述第二反射鏡和所述第三反射鏡為三角棱鏡。
6.一種攝像頭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殼;
鏡頭、濾光片和影像傳感器,所述鏡頭、所述濾光片和所述影像傳感器均設于所述外殼內,且所述鏡頭、所述濾光片和所述影像傳感器依次排列且間隔開;
鏡頭組件,所述鏡頭組件設于所述外殼內且位于所述鏡頭和所述濾光片之間,光束通過所述鏡頭后照射至所述鏡頭組件的反射鏡組件并在所述反射鏡組件內部經多次反射后依次照射至所述濾光片、所述影像傳感器,所述鏡頭組件為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鏡頭組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攝像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所述第二反射鏡、所述影像傳感器可在所述鏡頭、所述濾光片和所述影像傳感器的排列方向移動;
所述攝像頭組件還包括:第一驅動件、第二驅動件和第三驅動件,所述第一驅動件、所述第二驅動件和所述第三驅動件適于分別驅動所述鏡頭、所述第二反射鏡和所述影像傳感器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攝像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所述第四反射鏡、所述影像傳感器可在所述鏡頭、所述濾光片和所述影像傳感器的排列方向移動;
所述攝像頭組件還包括:第一驅動件、第二驅動件和第三驅動件,所述第一驅動件、所述第二驅動件和所述第三驅動件適于分別驅動所述鏡頭、所述第四反射鏡和所述影像傳感器移動。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攝像頭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與所述第一驅動件、所述第二驅動件和所述第三驅動件均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攝像頭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五反射鏡,所述第五反射鏡位于所述鏡頭的遠離所述反射鏡組件的一側。
11.一種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6-11中任一項所述的攝像頭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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