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雜環化合物及包含其的有機發光器件有效
| 申請號: | 202080005738.0 | 申請日: | 2020-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86771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9-29 |
| 發明(設計)人: | 禁水井;金京嬉;徐尚德;洪玩杓;李勇翰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LG化學 |
| 主分類號: | C07D493/04 | 分類號: | C07D493/04;C07F7/08;H10K85/60;H10K50/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趙丹;尚光遠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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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雜環化合物 包含 有機 發光 器件 | ||
1.一種由下述化學式1表示的化合物:
化學式1
其中,在所述化學式1中,
Ar1至Ar4彼此相同或不同,并且各自獨立地為被選自氘、鹵素基團、被氘或鹵素基團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數1至6的烷基、碳原子數3至20的環烷基、被碳原子數1至6的烷基或碳原子數6至20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甲硅烷基、被碳原子數1至6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數6至40的芳基胺基、碳原子數6至20的芳基、以及碳原子數2至30的含有O或S的雜芳基中的1個以上的取代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數6至20的芳基,或者被碳原子數1至6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碳原子數2至20的含有O或S的雜芳基,
或者Ar1和Ar2為被碳原子數1至6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并且彼此結合而形成被碳原子數1至6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環,Ar3和Ar4為被碳原子數1至6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并且彼此結合而形成被碳原子數1至6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咔唑環,
R1至R3為氫或者氘,
m為0或1,以及n為0或1,
m+n的值為1,
r1為5,r2為3,以及r3為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學式1由下述化學式2-1或2-2表示:
化學式2-1
化學式2-2
在所述化學式2-1和2-2中,
Ar1至Ar4、R1至R3和r1至r3的定義與化學式1中的定義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學式1由下述化學式4-1或4-2表示:
化學式4-1
化學式4-2
在所述化學式4-1和4-2中,
Ar1至Ar4、R1至R3和r1至r3的定義與化學式1中的定義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學式1由下述化學式3-1至3-8中的任一個表示:
化學式3-1
化學式3-2
化學式3-3
化學式3-4
化學式3-5
化學式3-6
化學式3-7
化學式3-8
在所述化學式3-1至3-8中,
Ar1至Ar4、R1至R3和r1至r3的定義與化學式1中的定義相同。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化學式1由下述化學式5-1至5-8中的任一個表示:
化學式5-1
化學式5-2
化學式5-3
化學式5-4
化學式5-5
化學式5-6
化學式5-7
化學式5-8
在所述化學式5-1至5-8中,
Ar1至Ar4、R1至R3和r1至r3的定義與化學式1中的定義相同。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由所述化學式1表示的化合物為選自下述化合物中的任一個:
7.一種有機發光器件,其中,包括: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一電極對置而具備的第二電極、以及具備在所述第一電極與所述第二電極之間的1層以上的有機物層,其中所述有機物層包括發光層,所述發光層包含摻雜劑物質,并且所述摻雜劑物質包含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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