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空氣凈化裝置以及空調有效
| 申請號: | 202023201233.8 | 申請日: | 2020-1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249996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1 |
| 發明(設計)人: | 王連寶;矯立濤;郝本華;張德明;袁小輝;石衡;汪鵬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空調器有限總公司;青島海爾空調電子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8/108 | 分類號: | F24F8/108;F24F1/0073;F24F1/035;F24F12/00;F24F13/02;F24F1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朱穎;劉芳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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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凈化 裝置 以及 空調 | ||
1.一種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水箱;
水洗組件,位于所述水箱內,且使用所述水箱內的水對在所述水箱的進風口和出風口之間流動的氣體進行清洗;
混合殼體,設置在所述水箱的上游,且用于為室內氣體與室外氣體提供進行混合的混合腔室;所述混合殼體設有與室內連通的第一進風口、與室外連通的第二進風口以及與所述水箱的進風口連通的第一出風口;
第一風機,用于驅動所述混合殼體內的氣體流入所述水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殼體的內部設有進風殼體,所述進風殼體的外壁與所述混合殼體的內壁之間限定出供氣體流動的氣流通道;所述進風殼體的進風端與所述第二進風口連通,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與所述氣流通道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的軸線與所述氣流通道的軸線平行或者同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位于所述第一進風口的上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正對所述第一出風口;或,
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背對所述第一出風口;或,
所述進風殼體設有多個出風端,至少一個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正對所述第一出風口,至少一個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背對所述第一出風口。
6.根據權利要求2-5任一項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流通道內設有錐形的導風罩,所述導風罩的小徑端與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連通,所述導風罩的大徑端與所述第一出風口連通,所述導風罩設有用于供室內氣體流過的通孔。
7.根據權利要求2-5任一項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設有導流部,所述導流部用于使流出所述進風殼體的室外氣體朝向所述混合殼體的側壁流動;和/或,
所述混合殼體的內部設有錐形的擋風罩,所述擋風罩的小徑端與所述第一出風口連通,所述擋風罩的大徑端與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連通;所述進風殼體的出風端在所述擋風罩所在面的投影位于所述擋風罩內。
8.根據權利要求2-5任一項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風殼體內設有第二風機,所述第二風機用于驅動室外氣體從室外經所述進風殼體流入所述氣流通道內。
9.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位于所述混合殼體的內部,所述水箱的進風口設于所述水箱的側壁,所述水箱的出風口設于所述水箱的上端。
10.一種空調,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以及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空氣凈化裝置,所述空氣凈化裝置位于所述殼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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