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充電座、等離子體發生系統和生發梳有效
| 申請號: | 202023171507.3 | 申請日: | 2020-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989506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7 |
| 發明(設計)人: | 雷曉兵;黃上快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半島醫療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33/97 | 分類號: | H01R33/97;H01R33/945;H02J7/00;A61N1/4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楊培權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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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等離子體 發生 系統 生發 | ||
1.一種充電座,用于與等離子體發生器的充電端配合使用,所述充電端具有第一充電觸點,其特征在于,包括:
充電底座,具有第二充電觸點,所述充電底座上設置有外露的充電接口,所述充電接口與所述第二充電觸點電連接;以及
固定罩,設于所述充電底座上,所述固定罩具有用于收容所述充電端的固定腔;
其中,當所述充電端收容于所述固定腔內時,所述充電座穩定支撐所述等離子體發生器,所述第一充電觸點與所述第二充電觸點抵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座,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充電底座至所述固定罩的排布方向上,所述固定罩的外徑逐漸減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罩與所述充電底座可拆卸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底座具有卡口,所述固定罩具有卡塊,所述卡塊卡接于所述卡口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充電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底座具有內凹的避讓槽,所述避讓槽的形狀與所述充電端的端面形狀相同;
所述卡口位于所述避讓槽的槽底;
或者,所述卡口位于所述避讓槽的外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底座具有內凹的避讓槽,所述避讓槽的形狀與所述充電端的端面形狀相同;
所述第二充電觸點位于所述避讓槽的槽底。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腔的腔壁為空心結構或者實心結構。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充電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座還包括光源,所述光源設于所述充電底座上,并與所述充電接口電連接,所述固定罩能透光,所述光源發出的光線能經所述固定罩透出。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充電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底座包括底板、電路板及座體,所述座體設于所述底板上,所述電路板夾于所述座體與所述底板之間,所述第二充電觸點、所述光源與所述充電接口分別與所述電路板電連接,所述固定罩與所述座體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二充電觸點與所述光源均自所述座體靠近所述固定罩的一側露出,所述充電接口自所述座體的周側壁露出。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充電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底座還包括防滑圈,所述防滑圈設于所述底板遠離所述座體的一側。
11.一種等離子體發生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權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充電座;以及
等離子體發生器,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具有充電端,所述充電端設置有第一充電觸點,其中,所述充電端能收容于所述固定腔內,并能使得所述第一充電觸點與所述第二充電觸點抵觸。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等離子體發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腔的形狀與所述充電端的形狀相同,所述固定腔的形狀為橢圓形或者圓形。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等離子體發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相連的手柄部及工作部,在所述手柄部與所述工作部的排布方向上,所述工作部的寬度大于等于所述手柄部的寬度,所述手柄部的長度的1/4-2/3倍能收容于所述充電座內。
14.一種生發梳,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等離子體發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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