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3132314.7 | 申請日: | 2020-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5168315U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14 |
| 發明(設計)人: | 易彩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立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23/02 | 分類號: | E04G23/02;E04B1/98;E04C3/02;E04C3/3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京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97 | 代理人: | 夏夢恬 |
| 地址: | 201914 上海市崇明區橫沙鄉富民***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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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地下 停車場 抗震 梁柱 | ||
1.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包括梁柱主體(1)、支撐板(101)、防護框(102)、固定板(2)和支架(201),所述支撐板(101)和防護框(102)均固定設置于梁柱主體(1)的外側處,固定板(2)設置于梁柱主體(1)的底部,支架(201)的兩端則分別與支撐板(101)和固定板(2)焊接相連,其特征在于:支撐板(101)和防護框(102)均為拼裝結構,并且在支撐板(101)和防護框(102)的內側處均設置有限位組件,支架(201)的外側處開設有開槽(202),開槽(202)的內部活動安裝有減壓組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101)和防護框(102)均為凹形結構,同時支撐板(101)和防護框(102)的數量均為2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組件是限位塊(103)和限位槽(104),其中限位塊(103)固定設置于其中一個支撐板(101)的內側處,而限位槽(104)則開設于另一個支撐板(101)的內側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減壓組件是擋板(203),其中擋板(203)的內側處固定設置有第一彈簧(2031),并且該第一彈簧(2031)的一端與開槽(202)的內壁固定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開槽(202)的內部底端處固定設置有滑桿(204),并且在滑桿(204)的外側處滑動安裝有滑塊(2042),同時滑桿(204)的外側處貫穿安裝有第二彈簧(2041),并且該第二彈簧(2041)的兩端分別與開槽(202)和擋板(203)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塊(2042)的頂端處轉動安裝有連接桿(205),并且連接桿(205)的另一端又與擋板(203)的外側端面轉動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203)的頂端處設置有膠質抵塊,并且該抵塊為波浪狀結構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01)為平行四邊形結構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地下停車場的抗震梁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101)的底端處和固定板(2)的頂端處均開設有安裝槽(105),并且該安裝槽(105)均相互對稱設置,同時安裝槽(105)與支架(201)頂端和低端均相互契合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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