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車安全行車記錄儀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3007200.X | 申請日: | 2020-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71600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6 |
| 發明(設計)人: | 蔡淳豪;畢可安 | 申請(專利權)人: | 無錫小靈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5/08 | 分類號: | G07C5/08;H04N5/76 |
| 代理公司: | 無錫松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316 | 代理人: | 朱亮淞 |
| 地址: | 214000 江蘇省無錫市錫***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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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車 安全 行車 記錄儀 系統 | ||
1.一種電動車安全行車記錄儀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記錄儀本體(1)、防護殼體(2)和微型攝像頭(3),所述防護殼體(2)設置在電動車的前擋風板(4)上,所述記錄儀本體(1)設置在防護殼體(2)的內腔中,所述微型攝像頭(3)的通過信號線連接于記錄儀本體(1)上,且所述微型攝像頭(3)設置在電動車的車頭(6)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車安全行車記錄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攝像頭(3)設置在車頭(6)的覆蓋件殼體(7)的內腔中,所述覆蓋件殼體(7)上對應于微型攝像頭(3)開設有采集口(8)。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動車安全行車記錄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口(8)的孔口處設置有透明片(9)。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車安全行車記錄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殼體(2)包括安裝殼體(10)、第一減震體(13)和第二減震體(14),所述安裝殼體(10)呈開口向上的盒體狀結構,所述安裝殼體(10)的內腔底部設置有第一減震體(13),所述第一減震體(13)豎向支撐且減震記錄儀本體(1),所述安裝殼體(10)的內側壁上設置有第二減震體(14),所述第二減震體側向支撐且減震記錄儀本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電動車安全行車記錄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殼體(10)的頂部開口處設置有蓋板(11),所述蓋板(11)的一端鉸接設置在安裝殼體(10)上,且所述蓋板(11)的另一端設置有鎖具(12),所述蓋板(11)通過鎖具(12)開合設置在安裝殼體(10)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電動車安全行車記錄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11)對應于安裝殼體(10)的一側壁上設置有第三減震件(15),在所述蓋板(11)鎖附狀態下,所述第三減震件(15)彈性抵壓于記錄儀本體(1)的頂部。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電動車安全行車記錄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減震體(13)與第二減震體(14)的結構相同,且所述第一減震體(13)為U型或弧形的彈性板體結構,所述第一減震體(13)的兩自由端連接于安裝殼體(10)的內腔壁上,所述第一減震體(13)的板體彈性抵壓于記錄儀本體(1)。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電動車安全行車記錄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殼體(10)的壁體上開設有若干散熱孔(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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