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894165.1 | 申請日: | 2020-1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784898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7 |
| 發明(設計)人: | 李聯希;何濤;郎建;楊玖賢;吳迪;康昭君;唐劍韜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K63/00 | 分類號: | A01K63/00;A01K63/04;E02B1/02;E02B5/00;E02B3/16;E02B5/02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橋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敬川 |
| 地址: | 610072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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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人工 增殖 魚類 馴養 魚池 | ||
1.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包括集水池(100)、仿生態河道(200)和集魚坑(300);
所述仿生態河道(200)包括河道深水區(210)、河道激流區(220)和河道淺灘區(230);所述河道深水區(210)的深度為2.5~3m,所述河道激流區(220)的寬度小于河道深水區(210)的寬度,所述河道淺灘區(230)內設有種植有水生植物的卵石層(231),且河道淺灘區(230)的寬度大于河道深水區(210)的寬度;
所述集魚坑(300)內設置有攔魚網柵(310),所述攔魚網柵(310)將集魚坑(300)分隔為捕撈區域(320)和回水區域(330);
所述集水池(100)的位置高于集魚坑(300),所述集水池(100)的出水口與仿生態河道(200)的進水口連接,所述仿生態河道(200)的出水口與集魚坑(300)的捕撈區域(320)的進水口連接,所述集魚坑(300)的回水區域(330)內設置有潛污泵(410),所述潛污泵(410)的出水口通過循環管(420)與集水池(100)的進水口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池(100)呈圓形結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池(100)的池壁主要由從外到內依次設置的第一粘土墊層(110)、防滲層(120)、第二粘土墊層(130)和石塊層(140)構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滲層(120)主要由復合土工材料制成,所述復合土工材料包括土工膜和分別設置在土工膜兩側的土工布。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石塊層(140)包括鵝卵石底板(141)和處于鵝卵石底板(141)側部的干砌塊石側壁(142)。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鵝卵石底板(141)由粒徑為5~10cm的鵝卵石填筑而成。
7.如權利要求3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所述仿生態河道(200)的河道壁和集魚坑(300)的坑壁均與集水池(100)的池壁結構相同。
8.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河道激流區(220)的寬度為0.5~0.8m。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河道深水區(210)、河道激流區(220)和河道淺灘區(230)各自的寬度之比為3:2:5。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人工增殖放流魚類野化馴養的魚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管(420)上設置有閥門(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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