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光學成像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873902.X | 申請日: | 2020-12-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544934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5 |
| 發明(設計)人: | 楊泉鋒;袁瑩輝;戴付建;趙烈烽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舜宇光學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智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55 | 代理人: | 吳京順 |
| 地址: | 315400 浙江省寧***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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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成像 系統 | ||
1.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沿光軸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括: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鏡;
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二透鏡;
光闌;
具有光焦度的第三透鏡;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鏡,其像側面為凸面;
具有光焦度的第五透鏡;
具有光焦度的第六透鏡,其物側面為凹面;以及
具有光焦度的第七透鏡;
其中,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至成像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TTL與所述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區域的對角線長的一半ImgH滿足:1.0<TTL/ImgH<1.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成像系統的光圈數Fno滿足:Fno≤1.9。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成像系統的最大視場角的一半Semi-FOV滿足:40°<Semi-FOV<4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鏡的有效焦距f3與所述第四透鏡的有效焦距f4滿足:1.0<f3/f4<2.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有效焦距f2與所述第一透鏡的有效焦距f1滿足:-3.0<f2/f1<-2.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13與所述第七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14滿足:4.0<R13/R14<4.6。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3與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4滿足:4.0<R3/R4<8.2。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鏡和所述第七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67與所述第七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7滿足:1.8<T67/CT7<2.3。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6與所述第六透鏡的邊緣厚度ET6滿足:1.0<CT6/ET6<1.5。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5與所述第五透鏡的邊緣厚度ET5滿足:2.0<CT5/ET5<2.6。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鏡的有效焦距f4與所述第四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7滿足:-3.5<f4/R7<1.1。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10與所述第五透鏡的有效焦距f5滿足:-2.0<R10/f5<-1.5。
13.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沿光軸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括: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鏡;
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二透鏡;
光闌;
具有光焦度的第三透鏡;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鏡,其像側面為凸面;
具有光焦度的第五透鏡;
具有光焦度的第六透鏡,其物側面為凹面;以及
具有光焦度的第七透鏡;
其中,所述第六透鏡和所述第七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67與所述第七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7滿足:1.8<T67/CT7<2.3。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光學成像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成像系統的光圈數Fno滿足:Fno≤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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