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市政道路橋梁的高度限位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677077.6 | 申請日: | 2020-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4061374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27 |
| 發明(設計)人: | 崔曉光;王志余;趙春雷;胡萍;孫海峰;周浩;蘇丹;孫嵐松;盧浩楠;裴偉偉;徐明;郭坦;劉錫博;邢濤;王昭君 | 申請(專利權)人: | 沈陽快速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F13/02 | 分類號: | E01F1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銳創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925 | 代理人: | 安麗艷 |
| 地址: | 110000 遼寧***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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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市政道路 橋梁 高度 限位 裝置 | ||
1.一種用于市政道路橋梁的高度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限高裝置和禁行裝置,所述限位裝置包括第一橫梁(1)、升降板(2)和限位板(3),所述第一橫梁(1)底端兩側均固定連接支撐梁(9)的頂端,兩個所述支撐梁(9)相互靠近的一側頂端均開設有滑槽(6),兩個所述滑槽(6)上均滑動連接滑塊(5),兩個所述滑塊(5)相互靠近的一側分別固定連接升降板(2)的左右兩側,所述升降板(2)的頂端兩側分別固定連接定繩塊(11),兩個所述定繩塊(11)上均固定連接吊重繩(10)的一端,兩個所述吊重繩(10)的另一端均貫穿通孔(4)并轉動連接第二繞繩輪(13),且所述吊重繩(10)的另一端轉動連接第一繞繩輪(12)并固定連接至繞繩軸(7)上;
所述禁行裝置包括第二橫梁(24)、空腔柱(21)和液壓推桿(23),所述第二橫梁(24)的底端左右兩側分別固定連接空腔軸的頂端,所述空腔軸的內腔底端固定連接液壓推桿(23)的底端,兩個所述液壓推桿(23)的頂端固定連接連接軸(22)的底端,兩個所述連接軸(22)相互靠近的一側分別固定連接限行軸(25)的左右兩端,兩個所述連接軸(22)相互靠近的一端均滑動連接空槽(26),兩個所述空槽(26)分別開設在空腔柱(21)相互靠近的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市政道路橋梁的高度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橫梁(1)左右兩端均開設有通孔(4),且兩個所述通孔(4)分別位于兩個定繩塊(11)的正上方,所述第一橫梁(1)頂端的左右兩側均固定連接第二繞繩輪(13),且兩個所述繞繩輪分別位于兩個通孔(4)的正上方,兩個所述第二繞繩輪(13) 分別固定連接第一橫梁(1)左右兩側側壁的頂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市政道路橋梁的高度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板(2)的底端前側轉動連接限位板(3)的頂端側壁,所述限位板(3)一側上方左右兩端均轉動連接伸縮桿(14)的一端,兩個所述伸縮桿(14)的另一端固定連接觸碰板(16)的一側,所述觸碰板(16)的頂端固定連接升降板(2)的底端后側,所述限位板(3)靠近觸碰板(16)的一側底端固定連接金屬觸碰塊(15),所述觸碰板(16)靠近限位板(3)的一側固定連接觸碰開關(17)。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市政道路橋梁的高度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橫梁(1)的后側兩端分別固定連接連接梁(20)的前側,所述連接梁(20)的后側兩端分別固定連接第二橫梁(24)的前側,兩個所述連接梁(20)的底端分別固定連接多個警報燈(19)。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用于市政道路橋梁的高度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14)由兩個管徑大小不同的管狀結構滑動套接而成,且兩個所述伸縮桿(14)外壁均滑動套接彈簧(18)。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市政道路橋梁的高度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繞繩軸(7)的一側分別轉動連接支撐梁(9)的相互遠離的一側,兩個所述繞繩軸(7)的另一側均固定連接搖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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