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384708.5 | 申請日: | 2020-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415552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1 |
| 發明(設計)人: | 劉良才;許國齊;陳前進;李江維;胡新;唐天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湖北新業煙草薄片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59/02 | 分類號: | B65G59/02;B65G47/82;B65G47/22;B65G15/00;D21B1/34 |
| 代理公司: | 浙江千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裴金華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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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商品 木漿 自動 輸送 水解 裝置 | ||
1.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用于將商品木漿(1)進行無水解纖,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以將放置于其上的商品木漿(1)每次升高一個商品木漿(1)高度的托盤升降臺(2),用以對托盤升降臺(2)上的商品木漿(1)進行稱重的電子計重裝置,用以將托盤升降臺(2)上的商品木漿(1)運送到無水解纖裝置(5)的送料裝置(3),用以將托盤升降臺(2)上的商品木漿(1)推到送料裝置(3)上的推桿機構(4),用以將送料裝置(3)運送過來的商品木漿(1)進行無水解纖的無水解纖裝置(5)。
2.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升降臺(2)包括承托板(21),第一升降柱(22)和第二升降柱(23),所述第一升降柱(22)設于地面,所述第二升降柱(23)是由液壓驅動在第一升降柱(22)內運動,所述承托板(21)固定于第二升降柱(23)頂端。
3.如權利要求2中所述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板(21)包括兩端的第一止擋部(211)和兩端分別連接于兩第一止擋部(211)的第一支撐部(212)。
4.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機構(4)包括用以推動商品木漿的推板(41),連接于推板(41)一端、用以進行伸縮以帶動推板(41)前后運動的推桿(42),以及連接于推桿(42)一端的支撐架(43)。
5.如權利要求4中所述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42)為電動液壓推桿。
6.如權利要求4中所述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機構(4)位于托盤升降臺(2)一側,所述送料裝置(3)位于托盤升降臺(2)與推桿機構(4)相對的一側。
7.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以支撐推桿機構(4)以使推桿機構(4)底端與送料裝置(3)底端保持齊平的支撐平臺(6)。
8.如權利要求7中所述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平臺(6)包括用以承載支撐架(43)的支撐板(61),以及連接于支撐板(61)一端的四個支撐腳(62)。
9.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料裝置(3)包括第一輸送帶(31)和第二輸送帶(32),所述第一輸送帶(31)位于托盤升降臺(2)一側,所述第二輸送帶(32)位于第一輸送帶(31)的另一側且高度低于第一輸送帶(31)的高度。
10.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一種商品木漿的自動輸送無水解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無水解纖裝置(5)位于送料裝置(3)遠離托盤升降臺(2)的一側、且高度低于送料裝置(3)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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