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伸縮式汽車遮陽板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333145.7 | 申請日: | 2020-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354150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尹忠俊;李明各;韓天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科技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0J3/02 | 分類號: | B60J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孚睿灣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74 | 代理人: | 王冬杰 |
| 地址: | 100083***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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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伸縮 汽車 遮陽板 | ||
1.一種伸縮式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第一擋板、第二擋板、第三擋板、第四擋板和底座,
所述第一擋板通過所述底座轉動安裝于汽車前擋風玻璃上方,且所述第一擋板包括第一腔體、第一滑道和第二滑道,所述第一擋板的中間部設有所述第一腔體,且所述第一腔體的第一端面和第二端面均對稱設有所述第一滑道,所述第二滑道設于所述第一腔體的第一側面,且所述第一滑道與所述第二滑道相互垂直;
所述第二擋板包括第一滑軌、第二腔體、第三滑道、拉手和限位板,所述第一滑軌對稱設于所述第二擋板的第一端面和第二端面,且所述第二擋板的中間部設有所述第二腔體,所述第二腔體的第一端面和第二端面均對稱設有所述第三滑道,且所述第一滑軌與所述第三滑道相互垂直,所述拉手和限位板分別設于所述第二擋板的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且所述第二擋板設于所述第一腔體中,且通過所述第一滑軌與所述第一滑道滑動連接;
所述第三擋板包括第二滑軌、第三腔體和第四滑道,所述第二滑軌對稱設于所述第三擋板的第一端面和第二端面,且所述第三擋板的中間部設有所述第三腔體,所述第三腔體的第一端面和第二端面均對稱設有所述第四滑道,且所述第二滑軌與所述第四滑道相互垂直,所述第三擋板設于所述第二腔體中,且通過所述第二滑軌與所述第三滑道滑動連接;以及
所述第四擋板包括第三滑軌和第四滑軌,所述第三滑軌對稱設于所述第四擋板的第一端面和第二端面,所述第四擋板的第一側面設有所述第四滑軌,且所述第三滑軌與所述第四滑軌相互垂直,所述第四擋板的第三滑軌與所述第四滑道滑動連接,且所述第四滑軌與所述第一擋板的第二滑道滑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式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道的第一端均設有第一限位凸臺,所述第一滑軌的第一端均設有第一固定凸臺,且所述第一限位凸臺與所述第一固定凸臺配合,能限制所述第二擋板不脫離所述第一滑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式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滑道的第一端均設有第二限位凸臺,所述第二滑軌的第一端均設有第二固定凸臺,且所述第二限位凸臺與所述第二固定凸臺配合,能限制所述第三擋板不脫離所述第三滑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式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滑道的第一端均設有第三限位凸臺,所述第三滑軌的第一端均設有第三固定凸臺,且所述第三限位凸臺與所述第三固定凸臺配合,能限制所述第四擋板不脫離所述第四滑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式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擋板的厚度等于所述第一腔體的高度,所述第三擋板的厚度等于所述第二腔體的高度,所述第四擋板的厚度等于所述第三腔體的高度。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伸縮式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擋板的第三側面與所述第一腔體的第二側面重合。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伸縮式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擋板的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分別與所述第二腔體的第一側面以及所述限位板的第一側面重合。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伸縮式汽車遮陽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擋板的第二側面和第三側面分別與所述第三腔體的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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