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走臺板及工程機械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317095.3 | 申請日: | 2020-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676525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3 |
| 發明(設計)人: | 趙微;譚澤坤;葉明;陳馨;唐叢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3/00 | 分類號: | B60R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邊曉紅 |
| 地址: | 41001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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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走臺 工程機械 | ||
1.一種走臺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圍板(11)和多個間隔設置的踏腳板(13),所述圍板(11)包括相對設置的前圍板(112)和后圍板(114),每個所述踏腳板(13)的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前圍板(112)和所述后圍板(114),且各所述踏腳板(13)相對所述前圍板(112)和所述后圍板(114)傾斜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走臺板,其特征在于,各所述踏腳板(13)相對所述前圍板(112)和所述后圍板(114)傾斜的方向一致,各所述踏腳板(13)相對所述前圍板(112)和所述后圍板(114)傾斜的角度可為15°~45°。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走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板(11)還包括第一側板(116)和第二側板(117),所述第一側板(116)和所述第二側板(117)的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前圍板(112)和所述后圍板(114)。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走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臺板還包括橫梁(15),所述橫梁(15)沿從所述第一側板(116)朝向所述第二側板(117)的方向延伸,所述橫梁(15)的一側連接于多個所述踏腳板(13),且所述橫梁(15)的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第一側板(116)和所述第二側板(117)。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走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臺板還包括承重梁(17),所述承重梁(17)的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前圍板(112)和所述后圍板(114)。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走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梁(15)包括長橫梁(152)和兩個短橫梁(154),所述長橫梁(152)位于兩個所述短橫梁(154)之間,所述長橫梁(152)的兩端分別連接于兩個間隔設置所述承重梁(17),所述短橫梁(154)的一端連接于所述承重梁(17),另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一側板(116)或所述第二側板(117)。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走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臺板還包括筋板(21),所述筋板(21)連接于所述圍板(11)和所述承重梁(17),和/或,所述筋板(21)連接于所述長橫梁(152)和所述承重梁(17),和/或,所述筋板(21)連接于所述短橫梁(154)和所述承重梁(17),和/或所述筋板(21)連接于所述圍板(11)和所述短橫梁(154)。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走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臺板還包括安裝板(19),用于將所述走臺板安裝至工程機械上,所述安裝板(19)連接于所述承重梁(17)靠近所述后圍板(114)的一端。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走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臺板還包括扶手(23)和扶手支桿(25),所述扶手(23)的一端連接于所述第二側板(117)的內側,另一端連接于所述承重梁(17)的內側,所述扶手支桿(25)連接在扶手(23)與所述承重梁(17)之間。
10.一種工程機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工程機械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走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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