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及盾構電機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275095.1 | 申請日: | 2020-10-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619779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6 |
| 發明(設計)人: | 王海;趙旭強;焦建國;周軍冬;齊武升;鄒崗位;米振增;楊文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L23/04 | 分類號: | B61L23/04 |
| 代理公司: | 河北國維致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3137 | 代理人: | 郝偉 |
| 地址: | 100000***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盾構 機車 障礙物 監測 裝置 | ||
1.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單元,設于駕駛室內;
至少一個第一超聲波測距傳感器,設于車體尾端,且與所述控制單元的輸入端電連接;
至少一個第二超聲波測距傳感器,設于車體尾端,且與所述控制單元的輸入端電連接,所述第二超聲波測距傳感器的量程小于所述第一超聲波測距傳感器的量程;
報警單元,設于駕駛室內,且與所述控制單元的輸出端電連接;以及
停車單元,設于車體,且與所述控制單元的輸出端電連接;
其中,當所述第一超聲波測距傳感器監測到障礙物時,所述控制單元控制所述報警單元報警,當所述第二超聲波測距傳感器監測到障礙物時,所述控制單元控制所述停車單元停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測距傳感器和所述第二超聲波測距傳感器共用同一所述控制單元;
或者,所述第一超聲波測距傳感器和所述第二超聲波測距傳感器分別配置一個所述控制單元,兩個所述控制單元分別定義為第一控制子單元和第二控制子單元,所述報警單元與所述第一控制子單元的輸出端電連接,所述停車單元與所述第二控制子單元的輸出端電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單元包括與所述控制單元的輸出端電連接的牽引變頻器,以及與所述控制單元的輸出端電連接的氣動電磁閥,所述牽引變頻器與牽引電機電連接,所述氣動電磁閥與剎車氣路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車體尾端的安裝座,所述第一超聲波測距傳感器和所述第二超聲波測距傳感器均設于所述安裝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包括多個與所述第一超聲波測距傳感器和所述第二超聲波測距傳感器相匹配的第一容置部和第二容置部,所述第一容置部和所述第二容置部位于同一豎直面。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部和所述第二容置部的內壁和外壁均設有保護套。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設有多個分別用于夾持所述第一超聲波測距傳感器和所述第二超聲波測距傳感器的夾爪。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于駕駛室內的固定座,所述報警單元設于所述固定座。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包括可升降的支架,所述報警單元設于所述支架。
10.盾構電機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盾構電機車障礙物監測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未經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22275095.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便攜式吸引裝置
- 下一篇:一種GPS北斗雙模定位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