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能避免貨物甩出的翻斗式分揀小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248851.1 | 申請日: | 2020-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558559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9 |
| 發明(設計)人: | 李俊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俊葉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7C5/36 | 分類號: | B07C5/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6 | 代理人: | 李洪波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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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避免 貨物 翻斗 分揀 小車 | ||
1.一種能避免貨物甩出的翻斗式分揀小車,包括固定架(1),固定架(1)上鉸接有能向下翻轉的活動支架(3),活動支架(3)上鉸接有活動托盤(2),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托盤(2)的前方設置有活動擋板(100),所述活動托盤(2)的底部設置有支座(101),所述支座(101)上鉸接有擺動塊(102),所述擺動塊(102)的自由端向前連接所述活動擋板(100),所述擺動塊(102)的自由端還鉸接有推桿(103),所述推桿(103)的后端鉸接在所述活動支架(3)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避免貨物甩出的翻斗式分揀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擋板(100)的底部與所述擺動塊(102)的自由端之間連接有連接塊(10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避免貨物甩出的翻斗式分揀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支架(3)的前端鉸接在所述活動托盤(2)的底部,活動支架(3)的后端鉸接在所述固定架(1)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能避免貨物甩出的翻斗式分揀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托盤(2)的底部固定設置有托架(4),所述托架(4)上開設有橫向延伸的導槽(5),所述固定架(1)上設置有立柱(6),所述立柱(6)上固定設置有導桿(7),所述導桿(7)插裝在所述導槽(5)內并且能在導槽(5)內相對滑移。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能避免貨物甩出的翻斗式分揀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上設置有活動卡勾(8),所述活動卡勾(8)的上端設有卡槽(81),所述活動支架(3)的后側固定設置有橫向延伸的卡臂(9),所述卡臂(9)扣接在所述卡槽(81)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能避免貨物甩出的翻斗式分揀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卡勾(8)的中部活動樞接在所述固定架(1)上,活動卡勾(8)的下端自由端與固定架(1)之間連接有彈簧(10),活動卡勾(8)的上端自由端設有斜面(11),所述卡臂(9)從上往下活動時能通過頂推所述斜面(11)推動活動卡勾(8)偏轉。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能避免貨物甩出的翻斗式分揀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上固定設置有限位桿(12),所述限位桿(12)抵接在所述活動卡勾(8)的側壁。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避免貨物甩出的翻斗式分揀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上設置有豎直向上延伸的鉸接座(13),所述活動支架(3)的后端鉸接在所述鉸接座(13)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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