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警燈裝置和執法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220666.1 | 申請日: | 2020-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933661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9 |
| 發明(設計)人: | 劉青松;廖澤勛;王岳中;鐘木灶;宋菲;王曉明;張小寶;陳紅旗;雷京標;楊俊;王華存;楊黎明;修惠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海鄰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5/36 | 分類號: | G08B5/36;H04N5/225;B60R11/04;B60Q1/4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程創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42 | 代理人: | 孔德丞 |
| 地址: | 518048 廣東省深圳市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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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警燈 裝置 執法 車輛 | ||
1.一種警燈裝置,應用于執法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燈裝置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的上表面設有安裝孔;
驅動件,所述驅動件設于所述殼體內;以及
攝像頭,所述攝像頭的部分由所述安裝孔插入所述殼體內,并和所述驅動件連接,所述驅動件可驅動所述攝像頭旋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和所述安裝孔的孔壁之間具有間隙。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警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設有接水盤,所述接水盤正對所述安裝孔設置,所述驅動件安裝于所述接水盤內;
所述殼體還設有排水通道,所述排水通道連通所述接水盤和外界,以使由所述安裝孔進入所述接水盤內的水流排出至外界。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警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還設有排水柱,所述排水柱內設有所述排水通道,所述排水柱的一端連通于所述接水盤的底壁,另一端由所述殼體的下表面穿出至外界。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警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水盤的底壁設有出水孔,所述出水孔和所述排水柱連通;
所述接水盤的底壁還設有止擋筋,所述止擋筋環繞所述出水孔設置,并插入所述排水通道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警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筋和所述接水盤為一體結構;
和/或,所述出水孔的孔壁形成有導流面,所述導流面位于所述出水孔遠離所述排水柱的一端,所述導流面引導所述接水盤內的水流進入所述出水孔內;
和/或,所述排水柱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排水柱分別位于所述接水盤的相對兩側;
和/或,所述排水柱和所述殼體的連接處設有加強筋;
和/或,所述排水柱和所述殼體為一體結構;
和/或,所述接水盤的側壁設有過線孔,所述驅動件的線體可穿過所述過線孔。
7.如權利要求3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警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還設有安裝架,所述接水盤設于所述安裝架的上表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警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架包括:
抵接板,所述抵接板和所述接水盤連接,并抵接于所述接水盤的底壁;和
支撐板,所述支撐板的一端連接于所述抵接板,另一端沿所述抵接板背離所述接水盤的一側延伸設置,并和所述殼體連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警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燈裝置還包括第一緊固件,所述第一緊固件穿過所述驅動件和所述接水盤,并插入所述抵接板內,使所述驅動件、所述接水盤以及抵接板可拆卸連接;
和/或,所述支撐板遠離所述抵接板的一端設有翻邊,所述翻邊連接于所述殼體。
10.一種執法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本體;和
警燈裝置,所述警燈裝置安裝于所述車本體,所述警燈裝置為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警燈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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