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出水組件和飲水機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217233.0 | 申請日: | 2020-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551221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9 |
| 發明(設計)人: | 朱峰;徐先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1/00 | 分類號: | A47J31/00;A47J31/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思誠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肖麗 |
| 地址: | 312017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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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出水 組件 飲水機 | ||
1.一種出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組件(1)包括:
第一蓋體(11),所述第一蓋體(11)設置有導向部(111)和限位部;
第二蓋體(12),所述第二蓋體(12)可升降的連接于所述第一蓋體(11)的一側,所述第二蓋體(12)設置有與所述導向部(111)配合的導向塊(1221)、與所述限位部配合的配合部,所述第二蓋體(12)的一側設置有出水口(12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塊(1221)與所述導向部(111)滑動連接,在所述導向塊(1221)沿所述導向部(111)滑動過程中,能夠帶動所述出水口(1211)沿所述第二蓋體(12)的第一方向運動,且所述限位部與所述配合部的配合連接能夠限制所述出水口(1211)向偏離所述第二蓋體(12)的第一方向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包括第一限位部(112),所述配合部包括第一配合部(1222),所述第一限位部(112)與所述第一配合部(1222)中,一者設置有凸起柱,另一者設置有凹陷槽或凹陷孔,所述凹陷槽或凹陷孔與所述凸起柱凹凸配合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出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還包括第二限位部(113),所述配合部還包括第二配合部(1212),所述第二限位部(113)與所述第二配合部(1212)中,一者設置有卡扣,另一者設置有扣位,所述卡扣與所述扣位卡合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組件還包括連接件(14);
所述導向部(111)為導向孔,所述第一蓋體(11)還設置有連接部(115),所述連接部(115)設置于所述導向孔的一側,所述導向塊(1221)穿過所述導向孔,并與所述連接部(115)相對應設置;
所述連接件(14)分別與所述導向塊(1221)和所述連接部(115)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組件(1)還包括彈性件(13);
所述第一蓋體(11)設置有與所述彈性件(13)連接的第一彈性件連接部(114)。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出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蓋體(12)設置有與所述彈性件(13)連接的第二彈性件連接部(1214),所述第一彈性件連接部(114)和所述第二彈性件連接部(1214)分別設置于所述彈性件(13)的兩端。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出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蓋體(12)包括升降架(121)和升降架蓋(122);
所述升降架(121)與所述升降架蓋(122)連接,所述升降架(121)的一側設置有所述出水口(1211),所述升降架(121)的另一側和/或所述升降架蓋(122)設置有所述配合部,所述升降架蓋(122)設置有所述導向塊(1221)。
9.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出水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蓋體(11)設置有第一固定結構(116),所述第二蓋體(12)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固定結構(116)配合連接的第二固定結構(1224)。
10.一種飲水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出水組件(1)和與所述出水組件(1)連接的機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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