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市政道路用交通信號燈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175439.1 | 申請日: | 2020-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906616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6 |
| 發明(設計)人: | 謝冰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省旭司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955 | 分類號: | G08G1/0955;G08G1/09;H02J7/35 |
| 代理公司: | 廣州京諾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07 | 代理人: | 陳斌 |
| 地址: | 350800 福建省福***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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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市政道路 交通 信號燈 | ||
1.一種市政道路用交通信號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燈桿(1)、設于所述燈桿(1)上端的長條型的信號燈板(2)和設于所述燈桿(1)底端的固定底座(3);所述燈桿(1)分為上支撐桿(101)和下支撐桿(102),所述上支撐桿(101)滑動套接于所述下支撐桿(102)上,所述上支撐桿(101)上設有高度調節裝置(4);所述信號燈板(2)未與所述燈桿(1)連接的一端設有計時器(5);所述上支撐桿(101)表面設有太陽能電池板(6),所述下支撐桿(102)設有存放蓄電池(7)的倉室(8),所述太陽能電池板與所述蓄電池(7)電連接;所述固定底座(3)的底部設有可伸縮的滾輪(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市政道路用交通信號燈,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燈板(2)的上方設有顯示屏(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市政道路用交通信號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桿(1)設于所述固定底座(3)的一側,所述固定底座(3)的另一側內部設有儲物倉(31),所述儲物倉(31)設有可開關的倉門(3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市政道路用交通信號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調節裝置(4)包括設于所述下支撐桿(102)上的卡銷(41)和設于所述上支撐桿(101)上與所述卡銷(41)相配合的卡孔(42),所述下支撐桿(102)內設有實現所述卡銷(41)伸縮的復位彈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市政道路用交通信號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調節裝置(4)包括設于所述上支撐桿(101)靠近所述下支撐桿(102)一端的螺紋孔(43)和與所述螺紋孔(43)相配合的旋緊螺栓(44)。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市政道路用交通信號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底座(3)上設有滾輪伸縮機構(11),所述滾輪伸縮機構(11)包括安裝槽(111)、通槽(112)、軸桿(113)和設于所述安裝槽(111)內的伸縮彈簧(114);所述安裝槽(111)設于所述固定底座(3)的底部,所述通槽(112)從所述安裝槽(111)的頂部連通至所述固定底座(3)的頂端,所述軸桿(113)一端與所述滾輪(9)連接,所述軸桿(113)的另一端穿過通槽(112)延伸至所述固定底座(3)的頂端,所述伸縮彈簧(114)穿插于所述軸桿(113)上且所述伸縮彈簧(114)的上端固定于所述安裝槽(111)的內頂部;所述安裝槽(111)的內側壁水平方向上設有相對的擋片(115),所述軸桿(113)于兩塊擋片之間伸縮,所述軸桿(113)水平方向上設有與所述擋片(115)相配合的卡片(116),所述伸縮彈簧(114)的底端抵頂于所述卡片(116)的上方;所述軸桿(113)的頂端設有把手(117)并卡擋于所述固定底座(3)的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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