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151544.1 | 申請日: | 2020-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966623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13 |
| 發明(設計)人: | 遲勝超;魏松;柴偉元;姬艷飛;徐向華;吳德鑫;沈崢;李星漢;王禹;周培云;劉家進;夏宏偉;董俞伯;馮旭東;屠朝豐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B9/00 | 分類號: | G09B9/00;G09B23/18 |
| 代理公司: | 青島發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鞏同海;趙偉敏 |
| 地址: | 266000 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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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客車 集電靴 教學 平臺 | ||
1.一種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
包括基座(1)、工作平臺(2)、集電靴總成(3)、接觸軌(4)、起復桿(5)、模擬站臺(6)、安裝支架(7)和顯示裝置(8);
工作平臺(2)安裝于基座(1)上方,基座(1)的一側安裝有集電靴總成(3);
安裝支架(7)固定于工作平臺(2)一側,與集電靴同側;
接觸軌(4)固定于安裝支架(7)底部,與集電靴總成(3)相接觸;
模擬站臺(6)鉸接于安裝支架(7)頂部,模擬站臺(6)水平狀態下與工作平臺(2)在同一水平面上且與工作平臺(2)之間間隔一定的距離;
顯示裝置(8)安裝于工作平臺(2)上,與集電靴總成(3)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安裝支架(7)包括L型支撐架(71)、支撐桿(72)、頂部橫梁(73)、底部橫梁(74)和連接桿(75),兩個L型支撐架(71)固定于工作平臺(2)同側,L型支撐架(71)頂部固定有頂部橫梁(73),模擬站臺(6)與頂部橫梁(73)鉸接,支撐桿(72)安裝于L型支撐架(71)的水平部上,與L型支撐架(71)的垂直部平行,模擬站臺(6)在水平狀態下由L型支撐架(71)、頂部橫梁(73)和支撐桿(72)共同支撐,連接桿(75)固定于L型支撐架(71)的水平部,兩根連接桿(75)之間固定有底部橫梁(74),接觸軌(4)固定于底部橫梁(74)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集電靴總成(3)包括集電靴、轉向架、底座、擺臂(31)、鎖定機構及電纜線,擺臂(31)為起復桿(5)的操作對象,與接觸軌(4)相接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起復桿(5)一端為直桿,一端為彎鉤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工作平臺(2)與模擬站臺(6)之間的間隔為8-12c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工作平臺(2)的一側還設置有行走扶梯(21)。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工作平臺(2)上還設置有安全護欄(22)。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基座(1)底部還設置有可伸縮支腳(11)和移動萬向輪(12)。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工作平臺(2)和模擬站臺(6)的表面上均鋪設有防滑鋼格板。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客車集電靴教學平臺,其特征在于,集電靴可橫向移動,至少具有三個移動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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