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壓縮機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101422.1 | 申請日: | 2020-09-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392675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8 |
| 發明(設計)人: | 周立;陳艷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海立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4C29/00 | 分類號: | F04C29/00;F04C29/06;F04C2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曹廷廷 |
| 地址: | 201206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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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壓縮機 | ||
1.一種壓縮機,其特征在于,包括轉軸和上缸蓋;
所述上缸蓋包括軸頸和通孔,所述軸頸設置于所述上缸蓋的中部,所述通孔沿所述轉軸的軸線方向貫穿所述軸頸及所述上缸蓋;
所述軸頸包括由上至下的軸頸身部及軸頸根部,所述軸頸身部的最大外徑與所述軸頸根部的最大外徑的比值為0.5~0.7,所述軸頸的高度與所述軸頸根部的高度的比值為0.1~0.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軸頸的高度與所述軸頸根部的高度的比值為0.1、0.15、0.2、0.25或0.3,所述軸頸身部的外徑與所述軸頸根部的外徑的比值為0.5、0.53、0.6或0.7。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軸頸的高度與所述軸頸根部的高度的比值為0.2,所述軸頸身部的最大外徑與所述軸頸根部的最大外徑的比值為0.6。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軸頸身部的最大外徑為20mm~30m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軸頸根部的最大外徑為32mm~45m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軸頸根部的高度為4mm~10mm。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軸頸的高度為25mm~35mm。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缸蓋的直徑為92mm~132mm。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機還包括轉子,所述轉子與所述轉軸的一端套接,所述轉軸的另一端穿過所述通孔,所述軸頸的朝向所述轉子延伸。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缸蓋采用鑄鐵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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