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石膏漿振動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2011803.0 | 申請日: | 2020-09-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797364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7 |
| 發明(設計)人: | 崔傳青;王言情;候傳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泰山石膏(廣西)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8C5/48 | 分類號: | B28C5/48 |
| 代理公司: | 廣西科泰智航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5136 | 代理人: | 譚玉梅 |
| 地址: | 546100 廣西***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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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石膏 振動 裝置 | ||
1.石膏漿振動裝置,包括箱體(8),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8)的前端外表面設置有控制面板(2),所述箱體(8)的前端外表面開設有通氣孔(7),所述箱體(8)的下端外表面設置有連接底腳(3),所述連接底腳(3)的下端外表面設置有滑輪(4),所述箱體(8)的內部設置有振動機構(6),所述振動機構(6)的上端外表面設置有攪動機構(5),所述攪動機構(5)的上端外表面設置有入料口(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膏漿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攪動機構(5)包括一號連接口(501)、轉動柱(502)、轉板(503)、微型轉動機構(504)、一號機構殼(505)與一號出料口(506),所述一號連接口(501)位于一號機構殼(505)的上端外表面,所述轉動柱(502)位于一號機構殼(505)的內部,所述轉板(503)位于轉動柱(502)的下端外表面,所述微型轉動機構(504)位于轉板(503)的下端外表面,所述一號出料口(506)位于一號機構殼(505)的下端外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石膏漿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號連接口(501)開設在一號機構殼(505)的上端外表面,所述轉動柱(502)的下端外表面與轉板(503)的上端外表面固定連接,所述微型轉動機構(504)的上端外表面與轉板(503)的下端外表面通過電動軸活動連接,所述一號出料口(506)開設在一號機構殼(505)的下端外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石膏漿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機構(6)包括二號機構殼(601)、振動柱(602)、傳動桿(603)、活動桿(604)、底座(605)、二號連接口(606)、聯動桿(607)、活動軸(608)與二號出料口(609),所述振動柱(602)位于聯動桿(607)的上端外表面,所述傳動桿(603)位于底座(605)的上端,所述活動桿(604)位于底座(605)的上端外表面,所述底座(605)位于二號機構殼(601)的內部,所述二號連接口(606)位于二號機構殼(601)的上端外表面,所述聯動桿(607)位于振動柱(602)的下端外表面,所述活動軸(608)位于底座(605)的前端外表面,所述二號出料口(609)位于二號機構殼(601)的下端外表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石膏漿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柱(602)的下端外表面與聯動桿(607)的上端外表面固定連接,所述傳動桿(603)的一端外表面與活動桿(604)的上端外表面固定連接,所述活動桿(604)的下端外表面與底座(605)的上端外表面通過轉軸活動連接,所述底座(605)的前端外表面與活動軸(608)的后端外表面活動連接,所述二號連接口(606)開設在二號機構殼(601)的上端外表面,所述聯動桿(607)的下端外表面與底座(605)的上端外表面活動連接,所述二號出料口(609)開設在二號機構殼(601)的下端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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