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MIM金屬件拋光治具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726165.4 | 申請日: | 2020-08-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887034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6 |
| 發明(設計)人: | 岳葆林;鐘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卓米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41/06 | 分類號: | B24B41/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5000 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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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mim 金屬件 拋光 | ||
1.一種MIM金屬件拋光治具,包括電木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木底板(1)的上端設置有上料板(2),且上料板(2)設置有不低于十組,所述電木底板(1)的一側設置有把手(3),所述把手(3)的拐角處均設置有倒角(4),所述電木底板(1)的一側開設有插槽(7),所述把手(3)的一端固定連接有插塊(8),所述插塊(8)插接于插槽(7)的內部,所述電木底板(1)的內部開設有凹槽(11),所述凹槽(11)的內部設置有彈簧珠(9),所述插塊(8)的一側開設有與彈簧珠(9)相對應的弧形槽(10),所述彈簧珠(9)卡接固定于弧形槽(10)的內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IM金屬件拋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3)和插槽(7)均設置有兩組,兩組所述把手(3)和兩組所述插槽(7)呈對稱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IM金屬件拋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3)的外壁上固定粘貼有防滑套(5),所述防滑套(5)上一體成型有凸起(6)。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IM金屬件拋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珠(9)包括鋼珠(12)、滑動塊(13)和壓縮彈簧(14),所述鋼珠(12)貼合于滑動塊(13)的一側,所述滑動塊(13)的一側固定連接于壓縮彈簧(14)的一端,且壓縮彈簧(14)的另一端固定連接于凹槽(11)的內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IM金屬件拋光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11)與彈簧珠(9)均設置有四組,四組所述凹槽(11)和彈簧珠(9)分別兩兩設置于插槽(7)的兩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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