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反擊式破碎機用返料舉升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615110.6 | 申請日: | 2020-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791209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6 |
| 發明(設計)人: | 池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賽美特礦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2C13/26 | 分類號: | B02C13/26;B02C21/02 |
| 代理公司: | 合肥和瑞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18 | 代理人: | 柯凱敏 |
| 地址: | 231200 安徽省合肥市***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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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反擊 破碎 機用返料舉升 裝置 | ||
1.一種反擊式破碎機用返料舉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本裝置包括四連桿頂升組件(11)以及用于連接四連桿頂升組件(11)與返料輸送架的首托組件(12);
所述四連桿頂升組件(11)包括固定于車身處的第一連桿(11a),第一連桿(11a)頂端處鉸接“L”字狀的第二連桿(11b)的首端,第二連桿(11b)的尾端與“7”字狀的第三連桿(11c)的首端鉸接,第三連桿(11c)的尾端與“V”字狀的第四連桿(11d)的首端鉸接,第四連桿(11d)的尾端鉸接于第一連桿(11a)處,各鉸接處均水平設置,從而在鉛垂面上形成四連桿構造;當四連桿構造處于初始狀態時,第二連桿(11b)的首端豎桿段(111)與第四連桿(11d)的尾端豎桿段(112)彼此豎直貼合,且第二連桿(11b)的尾端橫桿段(113)的上表面與第三連桿(11c)的首端橫桿段(114)的上表面處于同一水平面上,從而構成可供首托組件(12)擱置的擱置面;所述四連桿頂升組件(11)還包括用于驅動所述四連桿構造形成初始及伸展兩種狀態的動力缸(13),所述動力缸(13)的缸壁鉸接于車身處,動力缸(13)的活塞桿端傾斜向上延伸并鉸接于第四連桿(11d)的尾端豎桿段(112)桿身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反擊式破碎機用返料舉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首托組件(12)包括輥軸垂直返料輸送架輸料方向的首托輥(12a),所述首托輥(12a)的輥面通過鉸接軸線鉛垂設置的首端鉸接座(12b)鉸接于第三連桿(11c)的首端橫桿段(114)的上表面處;返料輸送架處向下延伸有首端支架(12c);首端支架(12c)的兩端延伸至首托輥(12a)兩端并與其構成轉動軸線為水平線的回轉配合關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反擊式破碎機用返料舉升裝置,其特征在于:以第二連桿(11b)與第三連桿(11c)的鉸接處為第一鉸接點,第三連桿(11c)與第四連桿(11d)的鉸接處為第二鉸接點,當四連桿構造處于初始狀態時,在俯視方向的投影上,第二鉸接點位于第一鉸接點與首端鉸接座(12b)之間的連線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反擊式破碎機用返料舉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連桿(11d)桿身所形成的V型角為鈍角;當四連桿構造處于伸展狀態時,第二連桿(11b)的首端豎桿段(111)與第三連桿(11c)的尾端傾斜桿段(115)彼此平行貼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反擊式破碎機用返料舉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連桿(11d)的尾端鉸接于第一連桿(11a)的中段桿身處,第一連桿(11a)的底端構成可供動力缸(13)的缸壁端鉸接的鉸接端。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反擊式破碎機用返料舉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缸(13)為液壓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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