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照明器具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364273.1 | 申請日: | 2020-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319520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8 |
| 發明(設計)人: | 片山照夫;新井克弘 | 申請(專利權)人: | 小泉照明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8/02 | 分類號: | F21S8/02;F21V19/00;F21V23/06;F21V23/00;F21V15/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呂琳;樸秀玉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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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照明 器具 | ||
1.一種照明器具,具有能夠用來安裝燈單元的器具主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器具主體由上主體和具有側部的下主體構成,
所述下主體具有與所述下主體是一體化的燈座部,所述燈座部阻塞所述下主體的上方側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燈座部用于安裝所述燈單元,
所述上主體是與所述燈座部相對,并安裝在所述下主體的上部,
所述器具主體具有能夠與外部電源線進行電連接的端子部,
所述端子部與所述上主體或所述下主體是一體化的,或者與所述上主體和所述下主體雙方是一體化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燈單元具有向上方突出的電極針,
所述燈座部具有用于插入和保持所述電極針的第一貫通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具有配置在所述上主體與所述燈座部之間的連接部件,所述連接部件電連接到所述電極針,
所述器具主體在所述端子部中具有第二貫通孔,
所述外部電源線通過所述第二貫通孔與所述連接部件進行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端子部的形狀是通過切割所述器具主體的側面的一部分而形成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端子部由所述上主體的側面的缺口部和所述下主體的側面的缺口部形成,
所述端子部形成在所述上主體與所述下主體的邊界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器具主體具有用于對所述外部電源線與所述連接部件的電連接進行解除的解除部,
所述解除部與所述上主體或所述下主體是一體化的,或者與所述上主體和所述下主體雙方是一體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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