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容器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330702.3 | 申請日: | 2020-07-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257191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李長烈;趙志弘;李有淨;樸明俊;李種晧;崔惠英;李在玹;具賢熙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G4/005 | 分類號: | H01G4/005;H01G4/232;H01G4/12;H01G4/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包國菊;金光軍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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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容器 組件 | ||
1.一種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容器組件包括:
主體,包括介電層、第一內電極和第二內電極以及第一覆蓋部和第二覆蓋部,所述第一內電極和所述第二內電極在第一方向上層疊且彼此面對,所述第一覆蓋部和所述第二覆蓋部設置在所述第一內電極和所述第二內電極的最外側部分上;以及
第一外電極和第二外電極,分別設置在所述主體的在與所述第一方向垂直的第二方向上的兩個外表面上,并且分別電連接到所述第一內電極和所述第二內電極,
其中,在所述第一內電極與所述第一外電極之間的邊界以及所述第二內電極與所述第二外電極之間的邊界中的至少一個處設置有凹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內電極與所述第一外電極之間的邊界以及所述第二內電極與所述第二外電極之間的邊界之中,所述凹陷設置在所述主體的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最外面的邊界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設置在所述第一內電極與所述第一外電極之間的邊界以及所述第二內電極與所述第二外電極之間的邊界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包括多個凹陷,并且與所述第一內電極和所述第二內電極中的一個內電極對應的多個凹陷的寬度的總和在所述第一內電極和所述第二內電極中的所述一個內電極的總寬度的30%至80%的范圍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在所述第二方向上具有5μm或更小的尺寸。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介電層中的每個具有0.4μm或更小的平均厚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內電極和所述第二內電極中的每者具有0.4μm或更小的平均厚度。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覆蓋部和所述第二覆蓋部中的每個具有25μm或更小的厚度。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外電極和所述第二外電極中的每個包括:
電極層,設置在所述主體上;以及鍍層,設置在所述電極層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電極層與所述鍍層之間的邊界上設置有金屬氧化物層。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氧化物層具有島、多個金屬氧化物凸塊、非晶金屬氧化物粉末和結晶金屬氧化物粉末中的至少一種形式。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極層在所述第二方向上的所述兩個外表面上的中心部分的厚度在1μm至10μm的范圍內。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極層包括玻璃材料。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鍍層在所述第二方向上的所述兩個外表面上的中心部分的厚度在3μm至5μm的范圍內。
15.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鍍層包括鎳。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容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包括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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