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污水處理用排泥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305832.1 | 申請日: | 2020-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864177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2 |
| 發明(設計)人: | 江安;廖雪;李卿;王沖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安生物環保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00 | 分類號: | C02F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66012 山東省青島市市***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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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污水處理 用排泥 設備 | ||
1.一種污水處理用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撐固定殼體(1),所述支撐固定殼體(1)用于支撐固定該設備;
傳送結構,所述傳送結構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表面;
第一固定結構,所述第一固定結構安置于傳送結構上;
第二固定結構,所述第二固定結構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
過濾結構,所述過濾結構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
第一排泥結構,所述第一排泥結構安置于傳送結構上;
第二排泥結構,所述第二排泥結構安置于傳送結構上;
第一鏟除結構,所述第一鏟除結構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
第二鏟除結構,所述第二鏟除結構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污水處理用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結構包括:傳送通道(2);
所述傳送通道(2)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污水處理用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結構包括:第一環形固定板(3)以及四對固定螺栓(4);
所述第一環形固定板(3)安置于傳送通道(2)上,所述第一環形固定板(3)上設有四對螺紋孔,每個所述固定螺栓(4)安置于相對應的螺紋孔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污水處理用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結構包括:連接法蘭(5)以及四對固定螺栓(4);
所述連接法蘭(5)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四對所述固定螺栓(4)安置于連接法蘭(5)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污水處理用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結構包括:第一阻攔網(6)、第二阻攔網(7)、第三阻攔網(8)以及第四阻攔網(9);
所述第一阻攔網(6)安置于第二阻攔網(7)上,所述第二阻攔網(7)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所述第三阻攔網(8)安置于第四阻攔網(9) 上,所述第四阻攔網(9)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污水處理用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泥結構包括:第一承載盒體(10)、第一門型固定架(11)、第一固定架(12)、第一旋轉電機(13)、第一排泥桿(14)以及第一出泥道(15);
所述第一承載盒體(10)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表面,所述第一門型固定架(11)安置于第一承載盒體(10)上,所述第一固定架(12)安置于第一門型固定架(11)下表面,所述第一旋轉電機(13)安置于第一固定架(12)上,所述第一排泥桿(14)安置于第一旋轉電機(13)上,所述第一排泥桿(14)伸入到支撐固定殼體(1)內,且所述第一排泥桿(14)位于第一阻攔網(6)前側,所述第一出泥道(15)安置于第一承載盒體(10)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污水處理用排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泥結構包括:第二承載盒體(16)、第二門型固定架(17)、第二固定架(18)、第二旋轉電機(19)、第二排泥桿(20)以及第二出泥道(21);
所述第二承載盒體(16)安置于支撐固定殼體(1)上表面,所述第二門型固定架(17)安置于第二承載盒體(16)上,所述第二固定架(18)安置于第二門型固定架(17)下表面,所述第二旋轉電機(19)安置于第二固定架(18)上,所述第二排泥桿(20)安置于第二旋轉電機(19)上,所述第二排泥桿(20)伸入到支撐固定殼體(1)內,且所述第二排泥桿(20)位于第三阻攔網(8)前側,所述第二出泥道(21)安置于第二承載盒體(1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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