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升降式深基坑支護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21194939.3 | 申請日: | 2020-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582702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孟樹萍;繆海榮;單苗苗;李萌萌;周長江;王躍;屠偉;徐海平;周克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省蘇中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 |
| 代理公司: | 山東智達聯(lián)合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7303 | 代理人: | 張方昆 |
| 地址: | 2260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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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升降 基坑 支護 裝置 | ||
1.一種升降式深基坑支護裝置,包括位于土層外側的放坡,所述放坡呈階梯狀,其特征在于,所述放坡外側設有第一防護結構(1)、第二防護結構(9)和第三防護結構(13),且第一防護結構(1)和第三防護結構(13)的橫截面均為L型結構,第二防護結構(9)的橫截面為z型結構,所述第一防護結構(1)靠近第二防護結構(9)的一側和第二防護結構(9)靠近第三防護結構(13)的一側均開設有均勻分布的限位槽,且第二防護結構(9)靠近第一防護結構(1)的一側和第三防護結構(13)靠近第二防護結構(9)的一側均螺紋連接有限位螺栓,所述第三防護結構(13)頂部的中間位置插接有固定板(10),所述固定板(10)和第二防護結構(9)之間的間隙填充有回填層(15)。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升降式深基坑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防護結構(13)頂部的一側插接有支撐座(12),且支撐座(12)遠離固定板(10)的一側橫截面為三角形結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升降式深基坑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護結構(1)的一側設有均勻分布的拉桿(3),且拉桿(3)遠離第一防護結構(1)的一端設有土釘錨(14)。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升降式深基坑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護結構(1)頂部的一側插接有錨樁(2),且土釘錨(14)的一側開設有穿孔,錨樁(2)延伸至放坡內部的一端貫穿穿孔。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升降式深基坑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護結構(1)頂部設有安裝板(4),且安裝板(4)的一側和固定板(10)的一側均設有連接板(11)。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升降式深基坑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連接板(11)的一端均設有支撐桿(5),且兩個支撐桿(5)的另一端均設有電動伸縮桿(7),兩個電動伸縮桿(7)的另一端設有同一個固定塊(8)。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升降式深基坑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8)兩側的圓周處均設有限位筒(6),且兩個支撐桿(5)分別位于兩個限位筒(6)的內部。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升降式深基坑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防護結構(13)和固定板(10)相對的一側設有均勻分布的加強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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