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沉淀除塵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108896.2 | 申請日: | 2020-06-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881654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6 |
| 發明(設計)人: | 馬曉輝;高衛明;周君;周紅兵;黃軼;周曉莉;張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建工四建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0/00 | 分類號: | B01D50/00;B01D47/06;B01D45/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0126 上海市浦東新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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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沉淀 除塵 裝置 | ||
1.一種沉淀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密閉容器以及第一倒置容器,所述第一密閉容器的頂部開設第一入氣口,所述第一密閉容器的底部開設沉淀余料回收口,第一倒置容器為倒U型結構,所述第一倒置容器同軸設置于所述第一密閉容器內,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頂部開設第一出氣口,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底部開口設置,所述第一密閉容器與所述第一倒置容器之間的通道作為一級擴容室,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內部空間為倒置式二級擴容室,帶粉塵有壓氣體經第一入氣口進入第一密閉容器內部,經過第一密閉容器與第一倒置容器之間的通道后,從第一倒置容器的底部開口流入第一倒置容器內,最后經第一出氣口流出,所述第一密閉容器的底部為漏斗結構,所述漏斗結構的小口端作為沉淀余料回收口,所述沉淀余料回收口處設置重力式彈簧自動開閉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沉淀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力式彈簧自動開閉蓋包括抱箍、蓋板、蓋鉤、第一彈簧鉸鏈以及第二彈簧鉸鏈,所述抱箍固定設置于所述漏斗結構的下部外側,所述抱箍的相對側分別設有第一耳板與第二耳板,所述蓋鉤的上端通過第一彈簧鉸鏈與第一耳板鉸接,所述蓋板的一端通過第二彈簧鉸鏈與第二耳板鉸接,所述蓋板的另一端與所述蓋鉤卡扣連接,當蓋板上的沉淀粉塵的重量大于等于設計值時,蓋板自動打開,當蓋板上的沉淀粉塵的重量小于設計值時,蓋板自動關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沉淀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的另一端的上部設有外凸的彈性凸起,所述蓋鉤的下部內側設有內凹的彈性凹槽,所述外凸的彈性凸起與所述內凹的彈性凹槽相匹配。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沉淀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底部至第一密閉容器內沉淀余料最大允許堆料高度線之間的距離大于等于第一倒置容器的側壁與第一密閉容器的側壁之間的距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沉淀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通流截面大于等于第一密閉容器與第一倒置容器之間的通道的通流截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沉淀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外壁至所述第一密閉容器的內壁的距離相等。
7.如權利要求1或者6所述的沉淀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置容器以及所述第一密閉容器的橫截面呈圓形,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上部呈外凸的圓弧狀,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上部的橫截面由上至下逐漸放大。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沉淀除塵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豎向中心軸至第一倒置容器的側壁之間的距離為所述第一倒置容器的豎向中心軸至第一密閉容器的側壁之間的距離的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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