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木材切割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008489.4 | 申請日: | 2020-06-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440113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5 |
| 發明(設計)人: | 蔣永耀 | 申請(專利權)人: | 徐州中嘉木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7B5/06 | 分類號: | B27B5/06;B27B5/29;B27B5/26;B27B29/02;B27G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聯科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李延峰 |
| 地址: | 2210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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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木材 切割 設備 | ||
1.一種木材切割設備,包括底板(1)、支柱(2)、球形連接件(3)、工作臺(4)和切割機固定倉(5),所述支柱(2)設于底板(1)上部,所述工作臺(4)通過球形連接件(3)設于支柱(2)上部,所述工作臺(4)上部設有廢料槽(6),所述切割機固定倉(5)活動連接于底板(1)上部,所述切割機固定倉(5)下部設有滑塊(7),所述底板(1)上部設有滑槽(8),所述滑塊(7)滑動設于滑槽(8)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上部設有量角器(9),所述底板(1)上部設有氣壓桿(10),所述工作臺(4)下部與氣壓桿(10)的輸出端相連,所述工作臺(4)上部設有夾持裝置(11),所述切割機固定倉(5)設有轉向切割裝置(12),所述夾持裝置(11)包括固定板(13)、液壓機(14)、夾持板(15)、支架板一(16)和限位板(17),所述固定板(13)連接于工作臺(4)上部,所述液壓機(14)連接于固定板(13)側壁,所述液壓機(14)輸出端連接于夾持板(15)一側,所述支架板一(16)連接于夾持板(15)另一側,所述夾持板(15)另一側設有柔性彈板一(18),所述限位板(17)連接于工作臺(4)上部,所述限位板(17)側壁設有柔性彈板二(19),所述位板(17)側壁設有支架板二(20),所述轉向切割裝置(12)包括驅動電機(21)、連接桿(22)、轉動桿(23)、開關把手(24)、擋屑板(25)和鋸片(26),所述驅動電機(21)連接于切割機固定倉(5)內側壁,所述驅動電機(21)的輸出端穿過切割機固定倉(5)側壁與連接桿(22)相連,所述轉動桿(23)一側通過自動回彈連接件(27)與連接桿(22)相連,所述開關把手(24)連接于轉動桿(23)另一側,所述擋屑板(25)設于轉動桿(23)上部,所述鋸片(26)旋轉設于擋屑板(25)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材切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量角器(9)的上壁與工作臺(4)下壁平齊,所述量角器(9)不與工作臺(4)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材切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板一(16)和夾持板(15)可在工作臺(4)上部滑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材切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17)與固定板(13)以工作臺(4)的中軸線為對稱軸對稱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材切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板一(16)和支架板二(20)功能、大小、外形均相同,所述支架板一(16)和支架板二(20)的尺寸大于廢料槽(6)。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材切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桿(23)通過自回彈連接件(27)可在連接桿(22)上轉動,所述轉動桿(23)設有通孔,通孔的尺寸大于鋸片(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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