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仿自然光的照明模組和燈具有效
| 申請號: | 202021002264.8 | 申請日: | 2020-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25243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鄧詩濤;尹松;李雙增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蘇州歐普照明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10/02 | 分類號: | F21S10/02;F21V9/02;F21V15/01;F21V8/00;F21V23/00;H05B45/20;H05B45/10;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許振新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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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然光 照明 模組 燈具 | ||
1.一種仿自然光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
模組外殼,所述模組外殼具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內表面和第二內表面;
與所述第二內表面平行設置的側入光式導光板;
設置在所述側入光式導光板至少一個側面的彩色光源,所述彩色光源發出的光線射向所述側入光式導光板;
設置在所述模組外殼內的白色光源,所述白色光源在所述側入光式導光板所在平面的投影落在所述側入光式導光板所在區域以外;
設置在所述第一內表面的第一反射鏡,用于將所述白色光源發出的光線反射向第二反射鏡;
設置在所述第二內表面的第二反射鏡,用于將所述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線反射向所述側入式導光板,所述第二反射鏡在所述側入光式導光板所在平面的至少部分投影落在所述側入光式導光板所在區域以外。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模組外殼的內表面具有消光性;
所述照明模組還包括:表面具有消光性的消光格柵,所述消光格柵包括與所述第一反射鏡相鄰設置的多個消光隔板,所述消光隔板設置在所述第一內表面上,所述消光隔板所在平面與所述第一內表面垂直,且所述消光隔板所在平面與所述第二內表面垂直。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鏡包括沿第一方向排布設置的多個雙曲面反射鏡,所述消光格柵包括沿所述第一方向排布設置的多個消光隔板,所述多個雙曲面反射鏡與所述多個消光隔板交替設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彩色光源包括能夠出射模擬藍天光譜的RGB發光二極管。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側入光式導光板包括納米導光板。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鏡包括柱面反射鏡,其中,所述柱面反射鏡的接收面與所述第一反射鏡所在平面相互垂直。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與所述彩色光源通信連接的色值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時間和/或所在位置的天氣控制所述彩色光源的色值。
8.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與所述白色光源通信連接的亮度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時間和/或所在位置的天氣控制所述白色光源的亮度。
9.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固定件,用于固定所述側入光式導光板和所述彩色光源的相對位置。
10.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照明模組,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固定件,用于固定所述白色光源與所述第一反射鏡的相對位置。
11.一種仿自然光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0任一項所述的照明模組,以及通過固定部件固定在所述照明模組的模組外殼上的承重架。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面罩,所述面罩設置在所述承重架遠離所述照明模組的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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