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shí)用新型]一種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20998930.1 | 申請日: | 2020-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671726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宋小海;柳庭婷;段立超;生祥;廖興福;施青福;湯運(yùn)浩;郝周敏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美鉆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B43/01 | 分類號: | E21B43/01;E21B43/36;E21B4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 地址: | 200941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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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海洋 油氣田 水下 開采 系統(tǒng) | ||
1.一種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采油樹(1),所述采油樹(1)與第一海底跨接管(2)連接;
水下控制模塊(3),所述水下控制模塊(3)安裝于所述采油樹(1)上;
氣液旋流分離器(4),所述氣液旋流分離器(4)連通于所述第一海底跨接管(2),用于將所述第一海底跨接管(2)流出的油氣進(jìn)行氣液分離;
排液管(5),所述排液管(5)一端與所述氣液旋流分離器(4)連通,另一端與第二海底跨接管(7)連通,經(jīng)所述氣液旋流分離器(4)分離后的油液經(jīng)所述排液管(5)流入所述第二海底跨接管(7);
液體流量計(jì)(6),所述液體流量計(jì)(6)設(shè)于所述排液管(5)上,所述液體流量計(jì)(6)與所述水下控制模塊(3)連接;
排氣管(8),所述排氣管(8)一端與所述氣液旋流分離器(4)連通,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海底跨接管(7)連通,經(jīng)所述氣液旋流分離器(4)分離后的氣體經(jīng)所述排氣管(8)流入所述第二海底跨接管(7);
氣體流量計(jì)(9),所述氣體流量計(jì)(9)設(shè)于所述排氣管(8)上,所述氣體流量計(jì)(9)與所述水下控制模塊(3)連接。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流量計(jì)(6)和所述氣體流量計(jì)(9)均為單相流量計(jì)。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液旋流分離器(4)內(nèi)設(shè)螺旋通道,所述螺旋通道的入口與所述第一海底跨接管(2)連通,所述螺旋通道的出口與所述排液管(5)連通。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管(8)與所述螺旋通道的螺旋中心連通,且所述排氣管(8)連通于所述氣液旋流分離器(4)的上端部。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液管(5)和所述排氣管(8)的端口連通,并均與所述第二海底跨接管(7)的端部連通。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飛纜(10),所述氣體流量計(jì)(9)和所述液體流量計(jì)(6)均通過所述電飛纜(10)連接于所述水下控制模塊(3)。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飛纜(10)一端設(shè)有插頭(101),所述水下控制模塊(3)設(shè)有插孔,所述插頭(101)插接于所述插孔。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分線盒(11),所述分線盒(11)安裝于所述電飛纜(10)上,所述電飛纜(10)未安裝所述插頭(101)的一端經(jīng)所述分線盒(11)分成兩路,一路連接所述液體流量計(jì)(6),另一路連接所述氣體流量計(jì)(9)。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集輸管匯(12),所述集輸管匯(12)與所述第二海底跨接管(7)連通。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海洋油氣田水下開采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海面作業(yè)平臺,所述海面作業(yè)平臺與所述集輸管匯(12)連通,且所述海面作業(yè)平臺通過海洋臍帶纜與所述水下控制模塊(3)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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