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竹制跳板加工的劈竹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995458.6 | 申請日: | 2020-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081753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30 |
| 發明(設計)人: | 黃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宜昌源仁木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7L7/06 | 分類號: | B27L7/06;B27J1/00 |
| 代理公司: | 宜昌市慧宜專利商標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6 | 代理人: | 彭婭 |
| 地址: | 443208 湖北省宜***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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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跳板 加工 裝置 | ||
1.竹制跳板加工的劈竹裝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機架(28),所述機架(28)的頂部支撐安裝有頂板(11),所述頂板(11)一端固定安裝有劈裂刀具(13),所述頂板(11)的兩側固定有對稱布置的側面軌道(29),所述側面軌道(29)上通過滾輪機構滑動配合安裝有滑移架(22),所述滑移架(22)的兩外側壁上對稱加工有豎直槽(27),所述豎直槽(27)上安裝有行走鏈輪安裝座(25),所述行走鏈輪安裝座(25)上安裝有行走鏈輪(26),所述行走鏈輪(26)與用于驅動其行走的第一鏈傳動機構相連,所述第一鏈傳動機構與用于驅動其行走的第二鏈傳動機構相連,所述第二鏈傳動機構通過帶傳動機構與電機(1)相連,所述電機(1)固定安裝在電機底座(2)上;所述滑移架(22)的頂部固定有頂緊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竹制跳板加工的劈竹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劈裂刀具(13)通過插裝在刀具安裝立柱(12)的插槽內,所述刀具安裝立柱(12)固定安裝在頂板(11)的頂部,所述劈裂刀具(13)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把手(1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竹制跳板加工的劈竹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機構包括固定在滑移架(22)底部的限位滾輪(30),所述限位滾輪(30)通過滾輪軸支撐在底板(31)和滑移架(22)的頂板之間,所述底板(31)固定安裝在滑移架(22)的內側壁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竹制跳板加工的劈竹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帶傳動機構包括固定安裝在電機(1)的輸出軸(4)上的主動帶輪(3),所述主動帶輪(3)通過皮帶(5)與從動帶輪(7)嚙合傳動,所述從動帶輪(7)安裝在第一主軸(8)上,所述第一主軸(8)通過軸承座(9)固定安裝在主軸支架(6)上,所述主軸支架(6)與機架(28)固定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竹制跳板加工的劈竹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鏈傳動機構包括固定在帶傳動機構的第一主軸(8)上的第一鏈輪(10),所述第一鏈輪(10)通過第一鏈條(15)與第二鏈輪(18)嚙合傳動,所述第二鏈輪(18)安裝在中間軸(17)上,所述中間軸(17)通過軸承支撐安裝在機架(28)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竹制跳板加工的劈竹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鏈傳動機構包括固定在第二鏈傳動機構的中間軸(17)上的第三鏈輪(16),所述第三鏈輪(16)通過第二鏈條(19)與第四鏈輪(24)嚙合傳動,所述第四鏈輪(24)通過第二主軸(23)支撐安裝在機架(28)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竹制跳板加工的劈竹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鏈條(19)與行走鏈輪(26)相固定配合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竹制跳板加工的劈竹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頂緊結構包括固定在滑移架(22)頂部的頂緊塊立板(21),所述頂緊塊立板(21)的內側壁上固定有頂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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