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反射式顯示裝置及其前置光源模塊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967938.1 | 申請日: | 2020-06-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434126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9 |
| 發明(設計)人: | 姚柏宏;王耀常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龍華光電薄膜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9/30 | 分類號: | G09F9/30;G02B6/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 |
| 地址: | 621000 四川省綿陽市***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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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反射 顯示裝置 及其 前置 光源 模塊 | ||
1.一種前置光源模塊,應用于反射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置光源模塊包含:
一導光組件,包含一導光體及多個光學微結構,
所述導光體包含一第一光學表面、一第二光學表面及至少一入光面,所述第一光學表面及所述第二光學表面相對,所述至少一入光面連接于所述第一光學表面及所述第二光學表面之間,其中所述第一光學表面靠近一觀看者側;
所述多個光學微結構形成于所述第一光學表面及所述第二光學表面的至少其中之一者,所述多個光學微結構分別具有至少一傾斜側面,所述傾斜側面相對傾斜于所述第一光學表面及所述第二光學表面其中之一者;以及
一光源組件,設置于所述至少一入光面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光學微結構形成于所述第一光學表面,且所述傾斜側面與所述第一光學表面之間的夾角介于10度至90度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光學微結構形成于所述第二光學表面,且所述傾斜側面與所述第二光學表面之間的夾角介于10度至90度之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光學微結構為凸起結構、凹陷結構或兩者的組合。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結構為圓錐體、角錐體、類梯形體、多邊形體或其組合。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結構的一凹陷輪廓呈倒圓錐體形狀、倒角錐體形狀、類梯形體形狀、多邊形體形狀或其組合。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結構的一最大結構寬度介于2微米至40微米之間,所述凸起結構的一結構高度介于所述最大結構寬度0.05倍至2.5倍之間。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結構的一最大結構寬度介于2微米至40微米之間,所述凹陷結構的一結構深度介于所述最大結構寬度0.05倍至2.5倍之間。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側面呈波浪起伏。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體的光學霧度不大于25%。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組件包含至少一LED元件。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組件更包含一光角度收斂元件,所述光角度收斂元件設置于所述LED元件及所述至少一入光面之間。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體及所述多個光學微結構以塑膠材料一體成型。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體包含一塑膠基體層及一膠體層,所述膠體層設置于所述塑膠基體層上,且所述多個光學微結構形成于所述膠體層。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組件更包含一功能性鍍層,共形地覆蓋所述多個光學微結構及所述多個光學微結構所處的所述第一光學表面及/或所述第二光學表面上。
16.一種反射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顯示面板;以及
一如權利要求1至15任一項所述的前置光源模塊,設置于所述顯示面板上,所述前置光源模塊的所述第二光學表面面向所述顯示面板。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反射式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學表面與所述顯示面板之間具有一空氣隔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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