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建筑工地用除塵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915027.4 | 申請日: | 2020-05-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525372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12 |
| 發明(設計)人: | 汪孟苓;劉素林;劉敏;南松敏;李青海;丁佳佳;王玲;劉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南黃大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8B15/04 | 分類號: | B08B1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正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張兵兵 |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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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建筑工地 除塵 設備 | ||
1.一種建筑工地用除塵設備,包括移動板(1),所述移動板(1)下設置有若干移動輪(12),所述移動板(1)上設置有集氣箱(2),所述集氣箱(2)頂壁上設置有進氣口(21),所述進氣口(21)連通有抽風件(22),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板(1)上設置有承載架(3),所述承載架(3)與所述移動板(1)滑移連接,所述承載架(3)上設置有若干限位環(4),所述限位環(4)內穿設有抽風管道(5),所述抽風管道(5)一端與所述進氣口(21)連通設置,所述抽風管道(5)自由端吊設于所述承載架(3)的自由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架(3)包括固定段(31)、吊接段(32)以及連接所述固定段(31)以及吊接段(32)的連接段(33),所述固定段(31)與所述移動板(1)滑移連接,吊接段(32)上吊接有所述抽風管道(5),且所述連接段(33)的兩端分別與固定段(31)和吊接段(32)鉸接設置,所述連接段(33)與所述固定段(31)之間固定連接有第一液壓缸(34),所述連接段(33)與所述吊接段(32)之間固定連接有第二液壓缸(3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段(31)包括與所述移動板(1)滑移連接的底座板(311)以及與所述連接段(33)鉸接的支撐段(312),所述移動板(1)上開設有移動槽(13),所述移動槽(13)內設置有移動螺桿(14),所述移動螺桿(14)一端設置有驅動件(15),所述底座板(311)上配合所述移動槽(13)設置有移動塊(313),所述移動塊(313)與所述移動螺桿(14)螺紋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板(311)朝向所述支撐段(312)一側面嵌設有旋轉座(314),所述旋轉座(314)與所述支撐段(312)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板(311)上設置有若干定位孔(315),所述旋轉座(314)上朝向所述底座板(311)方向延伸設置有定位板(316),所述定位板(316)上設置有可插設于所述定位孔(315)中的定位件(317)。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座(314)與所述支撐段(312)之間設置有若干加強桿(6)。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抽風管道(5)自由端可拆卸連接有擴張口(7)。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除塵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抽風管道(5)設置為波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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