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804495.4 | 申請日: | 2020-05-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876899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06 |
| 發明(設計)人: | 屈榮軍;呂靈光;蘇利國;唐傳輝;樂昌霖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州市公安局 |
| 主分類號: | G01B5/00 | 分類號: | G01B5/00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63 | 代理人: | 郭斌斌 |
| 地址: | 3180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現場 采集 證據 便捷 工具 | ||
1.一種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包括前端部具有刻度的塑料尺(1),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尺(1)上設有筆槽(2),所述塑料尺(1)上設有凹槽(3),所述凹槽(3)內裝有印泥,所述塑料尺(1)上還轉動連接有用于覆蓋凹槽(3)的蓋子(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筆槽(2)位于塑料尺(1)后端部,所述凹槽(3)位于刻度與筆槽(2)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尺(1)上設有轉軸(5),所述轉軸(5)位于凹槽(3)左側并靠近凹槽(3),所述蓋子(4)鉸接于轉軸(5)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3)的槽口為方形結構,所述蓋子(4)為方形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蓋子(4)上設有便于手動操作蓋子(4)的凸塊(6)。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尺(1)上設有限位塊(7),所述限位塊(7)位于凹槽(3)的上側并靠近凹槽(3),當蓋子(4)覆蓋凹槽(3)的槽口時,蓋子(4)能與限位塊(7)相抵靠。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筆槽(2)為長條形凹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筆槽(2)的一端開口,另一端封閉。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現場采集證據用的便捷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筆槽(2)的槽口上橫向設有擋片(8)。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臺州市公安局,未經臺州市公安局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20804495.4/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安全防火的環網柜
- 下一篇:一種現場勘查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