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下料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723760.6 | 申請日: | 2020-05-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119149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甘遵微;余德寶;冀振林;莊功全;潘先念;吳雪枝;李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內蒙古雙欣環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雙欣高分子材料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K3/00 | 分類號: | F23K3/00;F27D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謹誠君睿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538 | 代理人: | 陸鑫;延慧 |
| 地址: | 016014 內蒙古自治***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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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裝置 | ||
1.一種下料裝置,包括下料管(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下料管(1)連接的減震支承模組(4);
所述減震支承模組(4)包括至少一組懸掛組件(4a);
所述懸掛組件(4a)包括設置在所述下料管(1)上的連接件(41)、一端與所述連接件(41)連接的拉桿(42)、設置在所述拉桿(42)另一端的減震器(44)以及用于支承所述減震器(44)的擋板(43);
所述連接件(41)為板狀,且設有與所述下料管(1)匹配的連接孔(41a)以及與所述拉桿(42)連接的吊裝孔(41b)。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支承模組(4)還包括至少一組支承組件(4b)。
3.根據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組件(4b)包括設置在所述下料管(1)上的支撐件(45)以及與所述支撐件(45)彈性連接的支撐管(46)。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管(46)通過彈簧或橡膠與所述支撐件(45)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下料管(1)上的振動裝置(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裝置(3)通過護板(5)固定在所述下料管(1)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護板(5)通過焊接或抱卡固定在所述下料管(1)上。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裝置(3)與所述下料管(1)的垂直距離為200mm-500mm。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裝置(3)設置在所述下料管(1)的1/3~1/2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管(1)為均徑管,其長徑比為5~22.5。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管(1)為變徑管,其進出口的截面積比為0.83~1.00。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下料管(1)連接的接料件(7)。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料件(7)為截頭圓錐形的管。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下料管(1)端部的連接彎頭(2)。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工作狀態下,所述下料管(1)與外部設備通過連接介質軟連接。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介質為耐高溫石棉布,連接方式為外側包裹。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介質的包裹層數為2-3層。
18.根據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防止所述連接介質脫落的防脫落結構(71)。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脫落結構(71)為鋼筋圈。
2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料管(1)上還設有吊裝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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