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基于互聯網的品牌形象標識燈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679448.1 | 申請日: | 2020-04-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06180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瑤;劉穎;李婉婷 | 申請(專利權)人: | 沈陽工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9F23/00 | 分類號: | G09F23/00;G09F13/00;F21V33/00;F21S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共騰智慧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608 | 代理人: | 朱賀芳 |
| 地址: | 110000 ***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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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互聯網 品牌形象 標識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基于互聯網的品牌形象標識燈,包括燈架,所述燈架的內底壁固定連接有發電機,所述發電機的輸入端固定連接有驅動軸,所述驅動軸的另一端表面固定連接有第一蝸輪,所述燈架的上端固定連接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的一側中部固定連接有軸承,所述軸承的內部固定連接有轉軸,所述轉軸的一端與固定架的內側壁轉動連接,所述轉軸另一端穿過軸承,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了發電機、驅動軸、第一蝸輪、第一蝸桿、傳動軸、第二蝸桿、第二蝸輪、轉軸和風葉等結構構件,利用風力吹動風葉轉動,然后通過轉軸和傳動軸的傳動,使發電機發電,用于電子板和熒光燈的使用,不僅節能環保,而且提升了該裝置的觀賞性,增強品牌形象,適合推廣使用。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標識燈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互聯網的品牌形象標識燈。
背景技術
品牌形象是指企業或其某個品牌在市場上、在社會公眾心中所表現出的個性特征,它體現公眾特別是消費者對品牌的評價與認知。品牌形象與品牌不可分割,形象是品牌表現出來的特征,反映了品牌的實力與本質。品牌形象包括品名、包裝、圖案廣告設計等。品牌形象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是營銷活動渴望建立的,受形象感知主體主觀感受及感知方式、感知前景等影響,而在心理上形成的一個聯想性的集合體,品牌形象是一種資產,品牌形象應具有獨特個性。
目前品牌形象標識燈應用廣泛,但大多沒有獨特的個性,不能很好地吸引消費者的眼光,而且功能較少,不夠節約環保,有待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基于互聯網的品牌形象標識燈。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基于互聯網的品牌形象標識燈,包括燈架,所述燈架的內底壁固定連接有發電機,所述發電機的輸入端固定連接有驅動軸,所述驅動軸的另一端表面固定連接有第一蝸輪,所述燈架的上端固定連接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的一側中部固定連接有軸承,所述軸承的內部固定連接有轉軸,所述轉軸的一端與固定架的內側壁轉動連接,所述轉軸另一端穿過軸承,并固定連接有風葉,所述轉軸的一端表面固定連接有第二蝸輪,所述轉軸的一側設有傳動軸,所述傳動軸貫穿燈架和固定架,所述傳動軸的兩端分別固定連接有第一蝸桿和第二蝸桿,所述燈架的內底壁一側固定連接有蓄電池,所述燈架的前側固定連接有電子板,所述固定架的前側表面固定連接有熒光燈,所述燈架的底端兩側分別固定連接有支架。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燈架和固定架的交接處開設有通孔,所述傳動軸穿過通孔并分別與燈架和固定架轉動連接。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第一蝸輪與第一蝸桿嚙合。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第二蝸輪與第二蝸桿嚙合。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發電機的輸出端和蓄電池電連接。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描述:
所述電子板和熒光燈分別和蓄電池電連接。
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了發電機、驅動軸、第一蝸輪、第一蝸桿、傳動軸、第二蝸桿、第二蝸輪、轉軸和風葉等結構構件,利用風力吹動風葉轉動,然后通過轉軸和傳動軸的傳動,使驅動軸轉動,使發電機發電,用于電子板和熒光燈的使用,不僅節能環保,而且提升了該裝置的觀賞性,增強品牌形象,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基于互聯網的品牌形象標識燈的側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基于互聯網的品牌形象標識燈的剖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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