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除草松土開溝一體機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667164.0 | 申請日: | 2020-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138418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5 |
| 發明(設計)人: | 馬興海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興海 |
| 主分類號: | A01D43/12 | 分類號: | A01D43/12;A01C5/0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76300 山東省臨***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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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 除草 松土 一體機 | ||
1.一種電動除草松土開溝一體機,包括機體支架機構(1),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支架機構(1)的前側設置有電機割草機構(2)和前輪機構(3),所述前輪機構(3)設置在電機割草機構(2)的外側,所述機體支架機構(1)的后側設置有后輪機構(4)、蓄電池存放機構(5)、手把機構(6)和松土犁機構(7),所述蓄電池存放機構(5)設置在后輪機構(4)的上方,所述松土犁機構(7)設置在機體支架機構(1)的后端部,所述手把機構(6)傾斜設置在后輪機構(4)的后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除草松土開溝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支架機構(1)包括機體支架(11)和電機上護蓋(12),所述電機上護蓋(12)與機體支架(11)通過焊接固定,所述電機割草機構(2)包括電機固定架(21)和驅動電機(22),所述驅動電機(22)通過電機固定架(21)與機體支架(11)固定,所述電機割草機構(2)還包括割草刀固定架(23)和割草刀結構(24),所述割草刀結構(24)通過割草刀固定架(23)與驅動電機(22)固定,所述割草刀結構(24)與割草刀固定架(23)通過螺栓進行固定,所述割草刀結構(24)上帶有鋸齒狀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除草松土開溝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機構(3)包括前輪安裝架(31)和機體前輪(32),所述前輪安裝架(31)通過焊接與機體支架機構(1)固定,且前輪安裝架(31)上設置有等間距排列的固定圓孔,所述前輪機構(3)的高度能夠上下調節,所述機體前輪(32)通過轉軸固定在前輪安裝架(31)的下段內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除草松土開溝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輪機構(4)包括機體后輪(41),所述機體后輪(41)通過轉軸連接在機體支架機構(1)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除草松土開溝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存放機構(5)包括蓄電池支架(51)和蓄電池(52),所述蓄電池支架(51)焊接在機體支架機構(1)上,所述蓄電池(52)通過卡槽卡合在蓄電池支架(51)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除草松土開溝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把機構(6)包括機體手把(62),所述機體手把(62)設置有兩個,兩個所述機體手把(62)的間隔位置設置有橫撐桿,所述機體手把(62)的端部設置有把手(63),所述把手(63)的表面上開設有防滑紋路,所述把手(63)與機體手把(62)的連接位置設置有機體控制結構(64)。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除草松土開溝一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松土犁機構(7)包括松土犁支架(71)、松土犁豎桿(72)和松土犁(73),所述松土犁豎桿(72)上設置有等間距的圓孔,所述松土犁豎桿(72)和松土犁(73)的高度上下可調,所述松土犁豎桿(72)和松土犁(73)與松土犁支架(71)之間使用螺栓固定且通過松土犁支架(71)固定在機體支架機構(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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