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恒重測量系統及恒重測量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643251.2 | 申請日: | 2020-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083150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4 |
| 發明(設計)人: | 劉利頻;劉峻;王冠球;沈霞;石鎏杰;楊運達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西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1N5/04 | 分類號: | G01N5/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別亮亮 |
| 地址: | 510405 廣東省廣州市白***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測量 系統 裝置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恒重測量系統及恒重測量裝置,恒重測量裝置包括:第一處理結構,所述第一處理結構用于對樣品的揮發性物質進行去除,所述第一處理結構設有用于供容器放置的第一放置部;第二處理結構,所述第二處理結構包括稱重元件及溫度調節組件,所述稱重元件設有用于供所述容器放置的第二放置部,所述溫度調節組件用于對放置于所述第二放置部上的所述容器內的樣品進行加熱;及轉運機構,所述轉運機構用于將所述容器在所述第一放置部與所述第二放置部之間進行轉運。所述恒重測量裝置的測量精度高;如此,包括所述恒重測量裝置的恒重測量系統的測量精度高。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恒重測量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恒重測量系統及恒重測量裝置。
背景技術
恒重測量實驗中,需要對樣品進行蒸發與烘干,從而去除樣品中的揮發性成分。當樣品前后兩次稱重的偏差小于預設值時,即可判定后一次稱重到的質量為樣品的恒重值。傳統的恒重測量方式為采用人工操作的方式,測量精度較低。
實用新型內容
基于此,有必要針對測量精度較低的問題,提供一種恒重測量系統及恒重測量裝置。
其技術方案如下:
一方面,提供了一種恒重測量裝置,包括:
第一處理結構,所述第一處理結構用于對樣品的揮發性物質進行去除,所述第一處理結構設有用于供容器放置的第一放置部;
第二處理結構,所述第二處理結構包括稱重元件及溫度調節組件,所述稱重元件設有用于供所述容器放置的第二放置部,所述溫度調節組件用于對樣品的溫度進行調節;及
轉運機構,所述轉運機構用于將所述容器在所述第一放置部與所述第二放置部之間進行轉運。
上述實施例的恒重測量裝置,進行樣品的恒重測量時,將裝有樣品的容器放置于第一放置部上,利用第一處理結構對樣品的揮發性物質進行去除。利用轉運機構將放置于第一放置部上的容器轉運至稱重元件的第二放置部上,利用溫度調節組件對放置于第二放置部上的容器及容器內的樣品進行加熱。經過冷卻后利用稱重元件對放置于第二放置部上的容器進行稱重,若稱重得到的稱重值在預設標準內,則可認為此時的稱重值即為樣品的恒重值。若稱重得到的稱重值超過了預設標準,則利用溫度調節組件再次對放置于第二放置部上的容器及容器內的樣品進行加熱;經過冷卻后再次利用稱重元件對放置于第二放置部上的容器進行稱重,若此次的稱重值與上一次的稱重值的差值在預設差值范圍內,則認為此次的稱重值即為樣品的恒重值;若此次的稱重值與上一次的稱重值的差值不在預設差值范圍內,則重復利用溫度調節組件進行加熱后冷卻并利用稱重元件進行稱重的操作,直至后一次稱重的稱重值與前一次稱重的稱重值之差在預設差值范圍內,則認為后一次稱重的稱重值為樣品的恒重值。上述實施例的恒重測量裝置,利用第一處理結構完成揮發性物質的去除后,即將容器轉運至第二處理結構,利用第二處理結構的溫度調節組件即可完成揮發性物質的進一步去除,利用第二處理結構的稱重元件即可完成容器的稱重,不需將容器頻繁的在第一處理結構和第二處理結構之間進行轉運,避免樣品頻繁與空氣進行接觸而引入雜質或產生干擾,還能避免轉運誤差,能夠保證測量的精度。同時,利用轉運機構將容器在第一放置部與第二放置部之間進行轉運,相比人工操作的方式測量效率更高。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處理結構包括至少兩個間隔設置的蒸發烘干箱,所述稱重元件包括至少兩個間隔設置的稱重箱,每個所述稱重箱對應設有一個所述溫度調節組件,所述轉運機構設置于所述蒸發烘干箱與所述稱重箱之間。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蒸發烘干箱設有至少兩個所述第一放置部。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稱重箱設有至少兩個所述第二放置部。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轉運機構包括第一導軌、與所述第一導軌呈夾角設置并與所述第一導軌移動配合的第二導軌、及可移動設置于所述第二導軌上并用于抓取所述容器的抓取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州西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未經廣州西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20643251.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