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638140.2 | 申請日: | 2020-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340336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彭黎輝;馬浩程;曹麗;杉亮一;清水和義;高橋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清華大學;東京計裝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1F1/66 | 分類號: | G01F1/66;G01F15/1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鼎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311 | 代理人: | 張利杰 |
| 地址: | 100084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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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超聲波 測量 結構 | ||
1.一種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包括:
一第一端口氣艙;
一第二端口氣艙;
一直線型測量管;
一第一超聲波傳感器;
一第二超聲波傳感器;以及
密封螺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傳感器和所述第二超聲波傳感器的中心軸線,與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的中心軸線重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傳感器和所述第二超聲波傳感器的中心軸線,與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的中心軸線平行且重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相對的兩端分別插入所述第一端口氣艙和所述第二端口氣艙。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傳感器和所述第二超聲波傳感器對稱地設置在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相對的兩端。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口氣艙具有一進氣口,所述第二端口氣艙具有一出氣口,并且所述進氣口和所述出氣口均位于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的同側。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的兩端均呈喇叭口形狀。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傳感器設置在所述第一端口氣艙遠離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的一側,所述第二超聲波傳感器設置在所述第二端口氣艙遠離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的一側。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超聲波傳感器遠離所述第一端口氣艙的一側設有所述密封螺栓,所述第二超聲波傳感器遠離所述第二端口氣艙的一側設有所述密封螺栓。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一圓盤,該圓盤具有一通孔,所述圓盤設置在第一端口氣艙和所述第二端口氣艙的之間,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穿過所述通孔,分別插入所述第一端口氣艙和所述第二端口氣艙。
10.一種用于超聲波氣表的測量管體結構,其包括:
一第一端口氣艙,該第一端口氣艙設置一進氣口;
一第二端口氣艙,該第二端口氣艙設置一出氣口;
一直線型測量管;
一第一超聲波傳感器;
一第二超聲波傳感器;以及
密封螺栓;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相對的兩端分別插入所述第一端口氣艙和所述第二端口氣艙;所述第一超聲波傳感器和所述第二超聲波傳感器的中心軸線,與所述直線型測量管的中心軸線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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