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采礦工程用露天礦山開采鏟裝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553327.2 | 申請日: | 2020-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90059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0 |
| 發明(設計)人: | 劉峰;趙永喜;蘭澤洲;王軍;李瑞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慶剛;吳云國 |
| 主分類號: | E21C37/22 | 分類號: | E21C37/22;E21C47/00;E21C4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眾允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803 | 代理人: | 羅斯青 |
| 地址: | 014080 內蒙古自*** | 國省代碼: | 內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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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采礦工程 露天 礦山 開采 裝置 | ||
1.一種采礦工程用露天礦山開采鏟裝裝置,包括鏟桿(1),其特征在于:所述鏟桿(1)的頂端固定連接有第一把手(2),所述鏟桿(1)的左端中部與第二把手(3)的右端固定連接,所述鏟桿(1)的右側前端固定連接有電機箱(4),所述電機箱(4)的內前端與驅動電機(5)的前端固定連接,所述驅動電機(5)的輸出端先穿過電機箱(4)的內后側再穿過齒輪箱(6)的前側與齒輪(7)固定連接,所述齒輪箱(6)的左端固定連接在鏟桿(1)的右側中部,所述鏟桿(1)的右側中部開設有齒輪腔(8),所述鏟桿(1)的內部滑動連接有輔助桿(9),所述輔助桿(9)的頂端與伸縮彈簧(10)的底端固定連接,所述伸縮彈簧(10)的頂端與鏟桿(1)的內頂端固定連接,所述輔助桿(9)的右側中部固定連接有齒條(11),所述齒條(11)與齒輪(7)嚙合連接,所述輔助桿(9)前后兩端的中部分別固定連接有兩組滑塊(12),兩組所述滑塊(12)分別在兩組滑槽(13)的內部滑動連接,兩組所述滑槽(13)分別設置在鏟桿(1)前后兩端的內中部,所述鏟桿(1)與輔助桿(9)的底端均開設有轉動槽(14),所述轉動槽(14)內側的左右兩端分別與轉軸(15)的左右兩端轉動連接,所述轉軸(15)的中部與固定塊(16)的中部固定連接,所述固定塊(16)的底端與鏟頭(17)上端的中部固定連接,所述電機箱(4)的底端與照明裝置(18)的頂端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采礦工程用露天礦山開采鏟裝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鏟桿(1)的內部開設有空腔,所述鏟桿(1)的底端為開口式,鏟桿(1)的頂端為封閉式,鏟桿(1)底端的前后兩側均為斜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采礦工程用露天礦山開采鏟裝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把手(2)與第二把手(3)的外表面均設置有防滑層,防滑層的材質為橡膠,第一把手(2)的形狀為圓環狀,第二把手(3)的形狀為圓柱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采礦工程用露天礦山開采鏟裝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7)轉動連接在齒輪箱(6)的內部,所述齒輪(7)一半設置有齒,另一半無設置齒。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采礦工程用露天礦山開采鏟裝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18)包括燈罩(1801),所述燈罩(1801)的頂端與電機箱(4)的底端固定連接,所述燈罩(1801)的內頂端與燈泡(1802)的頂端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采礦工程用露天礦山開采鏟裝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1801)的形狀為上端面比下端面小的圓臺,所述燈罩(1801)、電機箱(4)與齒輪箱(6)的外表面均設置有防水層,燈泡(1802)為LED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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