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451391.X | 申請日: | 2020-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91330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3 |
| 發明(設計)人: | 王金旺;劉雷陳;廖楠;熊榮昌;李良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建遠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5 | 分類號: | B01D53/75;B01D53/76;B01D53/56;B01D53/48;B01D46/02;B01D50/00;C03B5/16 |
| 代理公司: | 廈門加減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34 | 代理人: | 張積峰 |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廈門市***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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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玻璃 工業 煙氣 除塵 一體化 治理 系統 | ||
1.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包括相配合連接的前段子系統(10)、中段子系統(20)和后段子系統(30),所述前段子系統(10)包括玻璃窯(11),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段子系統(20)包括沿煙氣流通方向依次布置的干法脫硫裝置(21)和除塵脫硝一體化裝置(22),所述干法脫硫裝置(21)的入口端與所述前段子系統(10)相連接、以使所述前段子系統(10)所在溫度區間與所述干法脫硫裝置(21)和所述除塵脫硝一體化裝置(22)的工作溫度相適配;所述除塵脫硝一體化裝置(22)與所述后段子系統(30)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干法脫硫裝置(21)的出口端通過加熱器(23)與所述除塵脫硝一體化裝置(22)的入口端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段子系統(10)還包括余熱鍋爐(12),所述玻璃窯(11)通過所述余熱鍋爐(12)與所述中段子系統(20)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段子系統(20)還包括煙氣余熱回收換熱器(24),所述除塵脫硝一體化裝置(22)通過所述煙氣余熱回收換熱器(24)與所述后段子系統(30)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段子系統(30)包括煙氣依次流入的引風機(31)和煙囪(3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段子系統(30)還包括濕法脫硫裝置(33),所述濕法脫硫裝置(33)設于所述引風機(31)和所述煙囪(32)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脫硝一體化裝置(22)包括煙氣依次流入的原煙氣進口段(221)、除塵組件(222)、脫硝組件(223)和凈煙氣出口段(224);所述原煙氣進口段(221)與所述干法脫硫裝置(21)或加熱器(23)的出口端相連接,所述凈煙氣出口段(224)與所述煙氣余熱回收換熱器(24)或引風機(31)的入口端相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組件(222)為袋式除塵器或電袋除塵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玻璃工業煙氣除塵脫硝一體化治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硝組件(223)包括噴氨格柵、脫硝反應器和氨水蒸發器,所述脫硝組件(223)設于凈氣室(225)或凈煙氣出口段(224),所述脫硝組件(223)的外周壁與所述凈氣室(225)或凈煙氣出口段(224)的內周壁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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