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光學成像鏡頭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349831.0 | 申請日: | 2020-03-1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95595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7 |
| 發明(設計)人: | 陳念;張凱元;吳旭炯;戴付建;趙烈烽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舜宇光學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智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55 | 代理人: | 吳京順 |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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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成像 鏡頭 | ||
1.一種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沿著光軸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括: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鏡;
具有光焦度的第二透鏡;
具有光焦度的第三透鏡;
具有負光焦度的第四透鏡,其物側面為凹面,像側面為凸面;
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五透鏡;以及
具有負光焦度的第六透鏡,其物側面為凸面;
其中,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至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TTL與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區域的對角線長的一半ImgH滿足:
4.0mm<ImgH/(TTL/ImgH)<7.0m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至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TTL與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區域的對角線長的一半ImgH滿足:
TTL/ImgH<1.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與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最大半視場角Semi-FOV滿足:
5.0mm<f×tan(Semi-FOV)<7.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有效焦距f1與所述第五透鏡的有效焦距f5滿足:
0.7<f1/f5<1.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鏡的有效焦距f4、所述第六透鏡的有效焦距f6以及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滿足:
0.6<(f6-f4)/f<2.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7與所述第四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8滿足:
0.1<R7/R8<0.7。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5、所述第六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6以及所述第五透鏡和所述第六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空氣間隔T56滿足:
0.7<(CT5+CT6)/T56<1.5。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鏡的有效焦距f3與所述第三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6滿足:
-2.7<f3/R6<-1.6。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的最大有效半徑DT11、所述第一透鏡的像側面的最大有效半徑DT12以及所述第六透鏡的像側面的最大有效半徑DT62滿足:
1.3<DT62/(DT11+DT12)<1.7。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5與所述第五透鏡的邊緣厚度ET5滿足:
1.6<CT5/ET5<2.4。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0.5<(SAG41+SAG42)/(SAG51+SAG52)<0.9,
其中,SAG41是所述第四透鏡的物側面和所述光軸的交點至所述第四透鏡的物側面的有效半徑頂點的軸上距離,SAG42是所述第四透鏡的像側面和所述光軸的交點至所述第四透鏡的像側面的有效半徑頂點的軸上距離,SAG51是所述第五透鏡的物側面和所述光軸的交點至所述第五透鏡的物側面的有效半徑頂點的軸上距離,以及SAG52是所述第五透鏡的像側面和所述光軸的交點至所述第五透鏡的像側面的有效半徑頂點的軸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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