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水泥回轉窯窯尾尾氣煙塵處理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342591.1 | 申請日: | 2020-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01724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7 |
| 發明(設計)人: | 高自國;任現合;翟安卿;劉文政;裴武召;王躍甫;王建超;周會志;喬玉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0/00 | 分類號: | B01D50/00 |
| 代理公司: | 焦作市科彤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1133 | 代理人: | 王甜 |
| 地址: | 467500 河南省***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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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泥 回轉 窯窯尾 尾氣 煙塵 處理 裝置 | ||
本實用新型涉及水泥生產加工設備技術領域,公開了水泥回轉窯窯尾尾氣煙塵處理裝置,包括袋式除塵器,袋式除塵器的進煙管上連接有大顆粒灰塵預處理機構,袋式除塵器內對應進煙口處設有導流機構,袋式除塵器的排煙管處設有煙氣在線監測系統;大顆粒灰塵預處理機構包括多個首尾依次連通的V型管,V型管內設有折流板,V型管底部連通有集灰管,導流機構包括上導流筒及下導流筒,上導流筒與下導流筒上均勻布滿通孔。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除塵效果好,效率高,提高設備使用壽命,配合在線檢測滿足了超低排放要求。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水泥生產加工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水泥回轉窯窯尾尾氣煙塵處理裝置。
背景技術
由于干法水泥窯窯內煅燒溫度高、廢氣量大、煙塵排放濃度相對較高,水泥企業污染物排放必須實現超低排放,必須低于規定執行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即水泥生產回轉窯窯尾煙塵排放應小于10㎎/m3,現有的窯尾廢氣煙塵處理工藝一般采用袋式除塵器,使用過程中發現除塵效果一般,不能滿足超低排放(煙塵10mg/m3以下)的要求,且與之配合的在線監測設備量程較大,精密度較低,不能準確測量污染物超低排放濃度,因此回轉窯窯尾尾氣煙塵治理、監測設備的更新改造是水泥行業的當務之急。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而提出的水泥回轉窯窯尾尾氣煙塵處理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水泥回轉窯窯尾尾氣煙塵處理裝置,包括袋式除塵器,所述袋式除塵器的進煙管上連接有大顆粒灰塵預處理機構,所述袋式除塵器內對應進煙口處設有導流機構,所述袋式除塵器的排煙管處設有煙氣在線監測系統;
所述大顆粒灰塵預處理機構包括V型管組,所述V型管組的進口與回轉窯的出煙管連通,V型管組的出口與進煙管連通,所述V型管組包括多個首尾依次連通的V型管,所述V型管的底部固定連通有集灰管,所述集灰管底部設有可開合的清理口,所述V型管內均勻設有多個傾斜的折流板,所述折流板均向集灰管方向傾斜,相鄰折流板之間交錯分布,所述V型管的管壁外部固定設有振動器,振動器的設置有利于折流板上的大顆粒灰塵順利進入集灰管7內;
所述導流機構包括上導流筒及下導流筒,所述上導流筒通過固定件固定在袋式除塵器的布袋室內,所述上導流筒環繞在布袋室內所有濾袋的外側,上導流筒的形狀與布袋室的形狀相同,且不與布袋室內壁接觸,所述上導流筒上均勻布滿通孔,所述下導流筒通過固定件固定在袋式除塵器的集灰斗內,所述下導流筒沿集灰斗的內壁隨形設置且不與集灰斗內壁接觸,所述下導流筒上均勻布滿通孔。
優選的,所述上導流筒的下端與下導流筒的上端固定連接,上導流筒與下導流筒為一體成型結構,所述上導流筒的上端固定有一圈外沿,所述外沿與布袋室內壁固定連接,外沿的設置避免在導流機構外四散的尾氣從上導流筒的上端大量的進入布袋室,對濾袋造成沖擊,影響除塵效果。
優選的,所述上導流筒及下導流筒上對應進煙口處設有一條豎直的具有一定寬度的弧形擋風帶,所述擋風帶上不設通孔,所述擋風帶的水平寬度不小于進煙口的直徑。
本實用新型還包括能夠使水泥回轉窯窯尾尾氣煙塵處理裝置正常使用的其它組件,如振動器的控制組件,在線監測系統的控制組件等均為本領域的常規技術手段。另外,本實用新型中未加限定的裝置或組件均采用本領域中的常規技術手段,如振動器,在線監測系統、固定件等,均采用本領域中的常規技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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