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便攜式的液化氣報警器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274281.0 | 申請日: | 2020-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506702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5 |
| 發明(設計)人: | 劉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濟南永強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21/16 | 分類號: | G08B21/1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0000 山東省濟南***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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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便攜式 液化氣 報警器 | ||
1.一種便攜式的液化氣報警器,包括攜帶組件(1)、限位槽(2)和液化氣報警器本體(8),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化氣報警器本體(8)的一端活動設置有限位槽(2),所述限位槽(2)的一側固定安裝有懸掛組件(7),所述限位槽(2)的一側固定設置有定位組件(5),所述限位槽(2)的頂部固定設置有轉軸(4),所述轉軸(4)的內部貫穿設置有連接環(6),所述連接環(6)的內部活動設置有攜帶組件(1),所述液化氣報警器本體(8)的底部活動設置有安裝組件(3),所述安裝組件(3)內部的兩側皆活動安裝有螺栓(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的液化氣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攜帶組件(1)包括吊繩(101),且吊繩(101)的底部固定設置有第一掛鉤(10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的液化氣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2)的頂部固定設置有限位塊(201),所述限位槽(2)的另一側固定設置有卡塊(202)。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的液化氣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組件(3)包括安裝槽(303),安裝槽(303)的兩側皆固定設置有內螺紋塊(301),安裝槽(303)表面的兩側皆活動安裝有安裝栓(30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的液化氣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組件(5)包括連接帶(502),且連接帶(502)的表面固定設置有卡槽(50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的液化氣報警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組件(7)包括固定架(702),且固定架(702)頂部的兩側皆固定設置有第二掛鉤(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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