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267530.3 | 申請日: | 2020-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80297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段平泉;鄧美姣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佳鑫一帆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8B15/04 | 分類號: | B08B15/04;A61H39/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海盛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540 | 代理人: | 趙雪佳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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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艾灸 用排煙 裝置 | ||
1.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包括燃燒筒(1)、蓋筒(2)和排煙機構(13),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筒(1)的上方螺旋連接有蓋筒(2),且燃燒筒(1)的內部豎直安置有架空機構,所述燃燒筒(1)的底部焊接有第一底板(10),且第一底板(10)的下方裝配有第二底板(11),所述第二底板(11)的底面固定有硅膠墊(1102),所述第一底板(10)和第二底板(11)的中心共同貫穿有出氣口(12),所述排煙機構(13)沿蓋筒(2)的中軸線豎向插接在蓋筒(2)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架空機構包括第一平板(3)、第二平板(5)、第三平板(6)、三角網筒(7)、彈簧桿(8)和折疊筒(9),所述第一平板(3)的下方平行設置有第二平板(5),且第二平板(5)的下方平行設置有第三平板(6),所述第一平板(3)與第二平板(5)之間、第二平板(5)與第三平板(6)之間均連接有三角網筒(7),且三角網筒(7)的外圍均等距設置有彈簧桿(8),所述第三平板(6)的底部粘接有折疊筒(9),且折疊筒(9)的底端粘接在第一底板(10)上出氣口(12)的沿口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板(3)的上表面粘接有橡膠墊(301),且第一平板(3)的中心向上突出有通口(30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口(302)的內側固定有隔板(4),且隔板(4)上均勻貫穿有通孔(401)。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網筒(7)均設置為圓錐筒型結構,且第一平板(3)、第二平板(5)與第三平板(6)兩兩之間均通過三角網筒(7)構成連通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底板(10)的下板面焊接有插筒(1001),且第二底板(11)的上板面固定有銜接筒(1101),并且插筒(1001)插入配合在銜接筒(1101)中,同時第一底板(10)與第二底板(11)之間通過插筒(1001)與銜接筒(1101)之間的配合構成旋轉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煙機構(13)包括抽煙筒(14)、限位筒(15)和立柱(17),所述抽煙筒(14)的下方焊接有限位筒(15),且抽煙筒(14)和限位筒(15)的內部均豎向貫穿有立柱(17)。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抽煙筒(14)的外壁均勻貫穿有抽煙口(1401),所述限位筒(15)的內部粘固有橡膠圈(16),且立柱(17)從橡膠圈(16)中心穿過。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筒(15)的底部中心貫穿有貫穿孔(1501),且立柱(17)的下方從貫穿孔(1501)中穿出,所述立柱(17)的底端均勻固定有貫穿管(19),且貫穿管(19)的底端貫穿有壓盤(20),所述立柱(17)的內部呈空心結構,且立柱(17)的內腔通過貫穿管(19)與蓋筒(2)的內腔相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艾灸用排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7)的中段固定有散煙盤(18),且散煙盤(18)沿豎直方向等距設置,并且散煙盤(18)的外圈壁均勻開設有散煙口(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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