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AR眼鏡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263464.2 | 申請日: | 2020-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905861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0 |
| 發明(設計)人: | 王連民;傅東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奇跡智慧網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01 | 分類號: | 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吳平 |
| 地址: | 518021 廣東省深圳市羅湖***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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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ar 眼鏡 系統 | ||
1.一種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AR眼鏡(100),包括:
信息采集設備(120),用于采集所處環境的環境信息;
顯示設備(130);
橋接芯片(200),包括I2C端口和USB端口,所述I2C端口分別與所述信息采集設備(120)和所述顯示設備(130)信號連接,所述橋接芯片(200)用于實現I2C數據信號和USB數據信號的互相轉換;
控制終端(300),與所述USB端口信號連接,用于控制所述信息采集設備(120)和所述顯示設備(130)的工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采集設備(120)包括:
圖像采集設備(121),與所述I2C端口信號連接;
傳感設備(122),與所述I2C端口信號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終端(300)包括:
圖像采集模塊(310),用于控制所述圖像采集設備(121)的工作;
傳感設備模塊(320),用于控制所述傳感設備(122)的工作;
顯示模塊(330),用于控制所述顯示設備(130)的工作。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濾波器(140),所述濾波器(140)的輸入端分別與所述圖像采集設備(121)和所述傳感設備(122)信號連接,所述濾波器(140)的輸出端與所述控制終端(300)信號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聲音采集設備(150),設置于所述AR眼鏡(100),與所述控制終端(300)信號連接;
揚聲器(160),設置于所述AR眼鏡(100),與所述控制終端(300)信號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圖像采集設備(121)的數量為多個。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設備(122)包括九軸傳感器和環境光傳感器,所述九軸傳感器和所述環境光傳感器均與所述控制終端(300)信號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AR眼鏡(100)開設一容納空腔(111),所述橋接芯片(200)設置于所述容納空腔(111)內。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設備(130)為硅基液晶顯示器或微型LED顯示器。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AR眼鏡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頭盔本體(400),所述頭盔本體(400)定義一容納空間,且所述頭盔本體(400)的側表面開設有一開口(410),所述開口(410)與所述AR眼鏡(100)形狀相同,所述AR眼鏡(100)設置于所述容納空間,且所述信息采集設備(120)的位置與所述開口(410)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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