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水氣混合霧化噴頭及霧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216223.2 | 申請日: | 2020-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80173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盧薇;祝文軍;梁羽翔;徐銳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賀爾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5B7/04 | 分類號: | B05B7/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28225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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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水氣 混合 霧化 噴頭 裝置 | ||
1.水氣混合霧化噴頭,包括噴嘴,所述噴嘴中設有水通道和氣通道;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在所述噴嘴上的噴嘴帽,所述噴嘴帽與所述噴嘴組合形成有霧化腔室,所述噴嘴帽上設有連通所述霧化腔室的出霧口,所述水通道和所述氣通道也分別連通到所述霧化腔室,所述水通道用于讓水流形成沿軸向噴出的噴射水流束,所述氣通道用于讓氣流形成傾斜噴出的噴射氣流束并讓噴射氣流束偏離所述霧化腔室的出霧口;所述噴嘴中設有至少兩組分別連通所述霧化腔室的氣通道即第一組氣通道和第二組氣通道,所述第一組氣通道包括至少兩個第一氣通道,至少兩個所述第一氣通道布置為讓其各自所形成的噴射氣流束不僅相互交匯而且與所述水通道所形成的噴射水流束也交匯從而能夠形成第一交匯點,所述第二組氣通道包括至少兩個第二氣通道,所述第二氣通道布置為讓其所形成的噴射氣流束能夠噴射到所述霧化腔室的出霧口與所述第一交匯點之間的空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氣混合霧化噴頭,其特征在于,至少兩個所述第二氣通道布置為讓其噴射氣流束相互交匯從而能夠形成第二交匯點,所述第一交匯點與所述第二交匯點具有軸向間距。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氣混合霧化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交匯點位于所述水通道所形成的噴射水流束所定義的軸向軌跡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氣混合霧化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帽上的出霧口呈窄縫隙狀。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任一項所述的水氣混合霧化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交匯點靠近出霧口的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2至4任一項所述的水氣混合霧化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通道和第二氣通道的噴射口以所述水通道的出口為中心排列在同一圓周上;
或者,所述第一氣通道的噴射口以所述水通道的出口為中心排列在同一圓周上,所述第二氣通道的噴射口以所述水通道的出口為中心排列在同一圓周上,且第一氣通道的噴射口與第二氣通道的噴射口位于不同圓周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水氣混合霧化噴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氣通道和第二氣通道的個數相同,且第一氣通道和第二氣通道在圓周方向錯位排布。
8.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水氣混合霧化噴頭,其特征在于, 所述噴嘴帽用于形成霧化腔室的側壁包括相連的圓柱部和圓錐部,所述出霧口設于圓錐部所在的區域,所述噴嘴封閉圓柱部遠離圓錐部的端部進而形成霧化腔室。
9.一種霧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以及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水氣混合霧化噴頭,所述基座與噴嘴連接,所述基座設有與所述水通道連通的進水道路以及與所述至少兩組氣通道連通的進氣道路。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霧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的端面與基座的端面之間形成與進氣道路連通的環形過渡腔,所述噴嘴的氣通道均與環形過渡腔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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