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風道組件、風機和空調器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202961.1 | 申請日: | 2020-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854393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03 |
| 發明(設計)人: | 鄒春蓋;邵家成;羅文君;丘曉宏;潘龍騰;陳紅光;趙霆;趙健聰;駱妍;曾新成;韓沖;李強;劉德茂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3/02 | 分類號: | F24F13/02;F24F1/0018;F24F1/00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煦潤律師事務所 11522 | 代理人: | 朱櫟;梁永芳 |
| 地址: | 51907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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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風道 組件 風機 空調器 | ||
1.一種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排風管道,包括有出風口;
縮口結構,設在所述出風口上,所述縮口結構的流通面積小于所述排風管道的流通面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縮口結構的流通面積為所述排風管道的流通面積的60%-7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縮口結構與所述出風口為一體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縮口結構包括所述出風口處向內傾斜設置的管道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設置的角度小于30°。
6.一種風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風道組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包括有上出風口(2)和下出風口(3),所述上出風口(2)的流通面積大于所述下出風口(3)的流通面積;所述上出風口(2)和所述下出風口(3)均設有所述縮口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風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縮口結構為傾斜設置的管道壁時,所述上出風口(2)的傾斜角小于所述下出風口(3)的傾斜角。
9.根據權利要求6、7或8所述的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1)為離心風機或軸流風機。
10.一種空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風道組件或如權利要求6-9任一所述的風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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