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198492.0 | 申請日: | 2020-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05341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李剛;梁濤;羅凱迪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建八局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9/00 | 分類號: | E04B9/00;E04B9/06;E04B9/18;E04B9/04;F21S8/02;F21V7/00;F21V17/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 代理人: | 季辰玲 |
| 地址: | 200122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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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建筑 裝飾 反光燈 系統 | ||
1.一種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石膏板,吊設于建筑物的室內頂面的下方;
燈槽底板,設于所述石膏板的下方并沿著室內側面呈環形布置,所述燈槽底板的第一側與所述室內側面連接,所述燈槽底板上凸設有間隔布置的第一卡條、第二卡條,所述第一卡條、所述第二卡條上分別卡接有第一U形掛件及第二U形掛件,所述第一U形掛件通過第一連接件與所述室內側面固定,所述第二U型掛件通過第二連接件與所述室內頂面固定;
弧形反光板,具有相對的第一邊和第二邊,所述第一邊設于所述燈槽底板上,所述第二邊向上延伸并與所述石膏板固定于所述弧形反光板背離所述室內側面的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槽底板上設有供所述弧形反光板的第一邊卡設于其中的擋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反光板的第二邊通過自攻螺釘穿置與所述石膏板固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條、所述第二卡條的橫截面均呈T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件包括與所述室內頂面固定的上調節豎桿、與所述第二U形掛件固定的下調節豎桿及活動連接于所述上調節豎桿的第一端部、所述下調節豎桿的第一端部之間的調節框,所述上調節豎桿的第一端部、所述下調節豎桿的第一端部分別成形有外螺紋,所述調節框的相對兩條框邊上分別開設有與所述上調節豎桿、所述下調節豎桿螺接的螺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包括與所述室內側面固定的第一連接部和與所述第一U形掛件固定的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連接部呈L形連接,所述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部上分別開設有連接孔,所述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部分別通過螺栓穿置所述連接孔與所述室內側面、所述第一U形掛件固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主龍骨,固定于建筑物的室內頂面與所述石膏板之間;
副龍骨,設于所述石膏板與所述主龍骨之間并分別與所述主龍骨、所述石膏板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龍骨為卡式主龍骨,所述副龍骨成形為與所述卡式主龍骨匹配卡接的卡式副龍骨。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龍骨與所述室內頂面通過吊桿連接固定,所述吊桿的第一端與室內頂面之間通過膨脹螺栓固定,所述吊桿的第二端成形有外螺紋,所述主龍骨上開設有供所述吊桿的第二端貫穿的通孔,所述吊桿的第二端通過螺母螺接所述外螺紋與所述主龍骨固定。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裝飾用反光燈槽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槽底板遠離所述室內側面的一側成形有向上延伸的折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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