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有效
| 申請號: | 202020194255.7 | 申請日: | 2020-0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359234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5 |
| 發明(設計)人: | 盛斌;富志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三盛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1/12 | 分類號: | E04H1/12;E04H3/08;E03F5/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三和萬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30 | 代理人: | 陳偉勇 |
| 地址: | 201405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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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隔離 通道 活動房 | ||
1.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包括屋頂、地面、外墻,所述外墻包括位于左側的左外墻、位于右側的右外墻、位于前方的前外墻、位于后方的后外墻;其特征在于,
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內設置內墻,所述內墻將內部空間劃分為兩部分,分別是隔離通道和工作間;
所述內墻由相互連接的第一子墻、第二子墻構成,所述第一子墻連接并垂直于后外墻,所述第二子墻連接并垂直于左外墻;
所述第一子墻、所述第二子墻、所述左外墻、所述后外墻圍成所述工作間的側壁,所述工作間的側壁上設有使工作間與外界聯通的側門,所述側門開在所述后外墻上;
所述第一子墻、所述第二子墻、所述左外墻、所述前外墻、所述右外墻、所述后外墻圍成所述隔離通道的側壁,所述隔離通道的側壁上設有使隔離通道與外界聯通的門一、門二,所述門一開在所述右外墻上,并作為進口,所述門二開在所述左外墻上,并作為出口;
所述內墻上開有透視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離通道內設有紅外感應啟動的噴霧洗手機,所述紅外感應啟動的噴霧洗手機懸掛在所述第二子墻上;
所述紅外感應啟動的噴霧洗手機的紅外感應探頭和出霧口朝向一直,且均朝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其特征在于,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內設有紅外感應啟動的超聲波霧化消毒機;
所述紅外感應啟動的超聲波霧化消毒機的紅外感應探頭固定在所述隔離通道的頂上,且靠近進口處,所述紅外感應啟動的超聲波霧化消毒機的出霧口固定在所述隔離通道的頂上或側壁上,自進口處向出口處間隔的設置;
或者,所述紅外感應啟動的超聲波霧化消毒機的紅外感應探頭和出霧口均固定在所述第一子墻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間內設有箱子,所述紅外感應啟動的超聲波霧化消毒機除紅外感應探頭和出霧口外的部分安置在所述箱子內,所述箱子的頂的外側面上包覆有皮革層,所述皮革層和頂之間填充有海綿層。
5.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墻和所述第二子墻上各設有一個所述透視窗。
6.根據權利要求2、3或4所述的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墻上不設透視窗。
7.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離通道的地面上覆蓋有防滑滲水地板。
8.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離通道的地面上設有排水溝槽,排水溝槽自進口向出口方向延伸,且越靠近出口,排水溝槽的槽深越淺。
9.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離通道內設有紫外殺菌燈,所述紫外殺菌燈固定在所述前外墻上,且距離所述地面的高度不大于60cm。
10.根據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帶隔離通道的活動房,其特征在于,所述門一是通過式人體紅外測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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